困扰SST天海(600751)和天海集团的巨额索赔案终于有了结果。公司27日公告称,挪威船东于5月20日与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和解补充协议,约定天海集团和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之前向挪威船东累计支付534万美元后,挪威船东放弃对天海集团和公司的
所有相关诉讼或仲裁。
公司表示,5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代公司垫付267万美元,公司尚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账目处理并向大新华物流履行还款义务;天海集团亦于同日向挪威船东支付267万美元。
此前,因天海集团未能按照MOA第三条款的规定支付挪威船东购船款和公司退租船舶等事项,引发挪威船东启动国际诉讼或仲裁且金额约为1000万美元的可能。2010年3月22日,天海集团与公司对双方与挪威船东的债务纠纷进行了约定和确认。2010年4月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双方相关债务纠纷进行了调解。
公司认为相关补充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已经化解公司的诉讼仲裁风险。而根据公司的一季报,公司持有货币资金3356.23万元。(于萍)
(责任编辑:郝艳)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