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称热钱流入楼市 或将出台新政配合楼市调控
决策层面严打楼市的敏感时刻,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于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发现部分热钱流入中国境内后直接或辗转流入房地产等热点领域。
消息一经发布,便有业内人士对早报记者分析称,不排除未来外管局可能会采取更多举措,以防止热钱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一步地推高。
73.5亿美元热钱蚂蚁搬家
当天外管局发布在其官方网站的这篇文章,名为《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该文,外管局自今年2月起,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
外管局称,数据显示,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及外汇收支总体上是合法合规的,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
热钱流入的主要渠道则集中在传统的贸易和投资领域,包括贸易、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银行和个人等,并发现个别商业银行存在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甚至变通协助经营主体规避外汇监管的行为。
外管局称,截至目前,上述专项行动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其中已办结6起,涉案金额2700多万美元。
但最值得关注的显然是,外管局在上文中特别表示:从去向上来看,热钱流入后有的从事超业务范围的融资活动,或者直接或辗转流入房地产等热点领域。
打击热钱 配合房产新政?
对于外管局的上述罕见表态,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表示,房地产确实一直都是短期资本流入青睐的领域。他同时分析说:从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向的角度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度应该是弱于调控以前的。
不过,另一位银行间人士则大胆猜想说,外管局此时发文,不排除未来外管局会出台更多举措,以防止热钱对房地产市场虚高价格的助推。
外汇管如果出台相应举措,也(正)是配合近期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的。前述业内人士补充说。
可见的事实是,2007年7月,正值上一轮国内楼市价格高烧不退的巅峰时期,外管局曾下发通知,明文规定停止办理当年6月1日之后所有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外债登记以及外债结汇手续,这一政策在当时被市场理解为基本杜绝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短期热钱的进出渠道。
外管局官方则在昨日新闻稿中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月外汇占款增2863亿
央行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金融机构今年4月份新增外汇占款为2863亿元人民币,略低于市场此前预期。
不过,这一数字还是明显高于去年2056.78亿元的月平均增加额,且也高于3月份2701.5亿元的增加额。
一般而言,外汇占款主要来源于贸易顺差、外商直接投资、境内机构的外汇资产、跨境投资资金流入等多个方面。因此,有部分专家认为,外汇占款指标和热钱息息相关。
与去年情况不同,今年以来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缓慢。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研究员鄂永健昨日分析说,最新数据可以验证确有一部分热钱。
根据央行数据,自去年9月份以来,除了今年2月份外,金融机构每个月的外汇占款均超过了2000亿。(东方早报)
上海试点房产税尚无时间表
针对有媒体报道上海6月试点房产税的消息,记者25日求证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该局官员表示,目前没有公布任何关于上海运行房产税的消息、计划和时间表。同日,上海市政府网也挂出消息,指出包括房产税在内的上海楼市细则没有明确时间表。
昨天下午,记者向上海市房管局求证时,该局办公室官员明确向记者表示:我们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任何上海试行房产税的消息、计划或是时间表,目前网络上流传的各种版本都不是我局官方发布的。这位官员表示,近期上海房管局每天都会接待关于房产税的采访,有些说法令他们自己都感到惊讶。上海房管局若出台任何关于楼市的政策法规,均会在上海房管局的网站上公布。至昨天下午5时30分,上海房管局的网站上没有任何关于房产税的内容更新。
25日,中国上海网援引《新闻晨报》消息,标题为《本市主管部门未明确上海版楼市细则发布时间表》。文中提到:5月24日下午,本市房地产专业研究机构研究部负责人在其微博中爆出猛料,指业内盛传酝酿已久的上海版楼市细则最快将在今天(24日)发布,将出台的细则可能包括房产税。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本市相关主管部门仍未明确上海版楼市细则的发布时间表。中国上海网作为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其引用的消息可以视为上海市政府对房产税问题的官方表态。
在外界对上海试点房产税消息议论纷纷时,上海地产界反而保持了相对的平静。有开发商向记者表示,目前各种说法都有,其中不乏自相矛盾之处,在具体方案出台之前,这些都是空谈。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马冀则表示:我个人感觉对住宅征收房产税,现阶段还不现实。有熟悉政策部门的分析师向记者透露,上海市有关部门确实在加紧调研、制订上海楼市管理调控细则,房产税是其中重要内容。但考虑到上海楼市在全国的标杆意义,最终的决策很可能将上升到中央层面。(深圳商报)
破解房产税三大谜局 上海开征是否意味全国开征
上海拟征房产税消息传出以来,房产税成了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争论也由此引发。上海作为地方政府是否有权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上海开征是否意味着全国范围将开征?各大媒体对这些问题争论不休。这也让各界人士疑惑不解,一些人直呼房产税是盛夏的一场绯闻,更有甚者,一些人士认为这是政策摇摆的体现。针对这些谜局,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财税专家和相关人士,请他们进行解读。
谜局一:上海是否有权扩大房产税范围
上海拟征房产税的报道刊发以来,不少媒体围绕上海是否有权扩大房产税范围展开讨论。有媒体援引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的表述称:房产税解释权不归地方,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随后一天,又有媒体报道,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制定权在省级政府,地方可以通过实施细则将个人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房定义为经营性房产来操作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地方并非完全没有操作居民住宅保有环节房产税的空间。
究竟哪一种说法是对的呢?记者查阅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后发现,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从这个表述来看,牛新文所说的解释权在中央确实没有错,刘尚希指出的地方有实施细则的制定权也是符合条例规定的。
记者随即又查阅了上海市、广东省等地方政府此前发布的房产税实施细则,发现这些细则都只是在房产税条例的基础上,明确了房产税的具体开征地区和房产税计税余值的计算方法,并没有重新解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就此问题,记者又请教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财税专家倪红日,她明确表示,重新解释并扩大房产税范围的权利在财政部,地方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施行细则以更好地征管房产税。
那么,上海为何先是提出要征收住房保有税,然后在地方调控细则里提到房产税呢?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指出,以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各界人士都可以提,但这些都只是建议,最终政策还是要由中央来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言人也曾表示,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将由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
谜局二:上海开征是否意味着全国将开征
正因为地方政府无权扩大房产税范围,一些人士猜想,上海市政府之所以会在细则里提及房产税,是因为国家层面会出台房地产税收新政。
5月13日,有媒体报道,一位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提醒:按照税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权力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假如上海对非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确有其事,则表明国家层面将有房地产税收方面的新政策出台。这位专家还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可能在5月20日之前出台一份关于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文件。
该专家的消息来源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5月20日过去已经近一个星期了,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上海市调控细则也没有面世。更巧的是,5月20日也正好是市场一直传言上海市调控细则将出台的时间。
由此看来,国家将出台扩大房产税范围文件的说法,更像是猜测,而逻辑也是显而易见的,上海市不会在国家税收新政出台前提及房产税。但这位专家显然忽略了一点,从重庆提出住房特别消费税,到上海市提出要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都只是地方的意愿和建议,并不能代表中央。
早在4月份盛传重庆住房特别消费税获批之时,张培森曾对本报记者明确表示,不管是重庆提出的住房消费税,还是上海提出的住房保有税,都只是地方的想法,开征还要中央政府批准,不可能地方有意愿就开征,即使同意一些城市进行试点,也需要考虑会不会对其他地方产生影响。
谜局三:三年免谈房产税为何不可信
所谓的发改委称三年免谈房产税,与上述两个谜局相比,在逻辑上的漏洞更是显而易见,然而该说法竟然成了24日A股房地产股大涨的助推因素,这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
5月22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黄汉权作为发改委下属研究机构研究员的看法,被媒体当成发改委官员的观点广泛报道,进而被认为是发改委的官方表态。
这一说法很快得到了发改委有关部门的澄清。据新华社报道,发改委有关部门24日表示,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改委立场,上述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引发社会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的疑问,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发改委的澄清可谓及时清晰,然而即使发改委没有进行澄清,也不难看出发改委称三年免谈房产税是不可信的,因为为了使得决策更加科学,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均下设了研究机构,而这些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经常会就一些问题发表学术观点,但一些报道为了吸引眼球,有时会选择性地忽略这些研究人员专家的身份,而称其为官员。
发改委称三年免谈房产税报道刊发后的第二天,同样身为部委下设研究机构专家的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
在澄清中,发改委有关部门还表示,关于财税政策和房产政策,牵头的一直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建部,即使要出台相关政策也是由这些部委主导拿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对房产新政的调控效果表示认可。新华社在发改委澄清三年免谈房产税的报道中指出,一个多月来,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开始发挥作用,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价上涨势头初步得到遏制,部分投资和投机客开始抛售囤积的商品房。(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