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审判决落幕,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这个曾经被视为中国民营企业的代表性人物,命运走向已基本被决定。而令人不胜感慨的是,曾经在胡润财富榜上傲视群雄的黄光裕,长期给外界留下的印象是其领衔的企业锐意进取,以价格战及狂飙突进的扩张速度,成就了一段发展神话。而随着本案曝光,民众才逐渐了解到其灰色财技及官商网络,是促使其迅速坐大的另一面,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一个个叱咤风云的富豪相继出事,仿佛在指向中国民营企业的宿命——在财富原罪上有着太多烙印。
诚然,这与其中部分富豪,或者说民营企业家过快追求企业发展速度,急功近利中盲目寻求资本运作有关,与惟利益最大化诉求为主导、为人性贪欲所捕获而不能自拔有关,但恐怕更重要的,是社会转折时期的价值紊乱。由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个体户启蒙开始,到后来“绕着政策红灯走”的某些沿海民营企业发展模式,以及顶着国有或集体企业名号行民营之实的特殊年代经历,都使得许多民营企业始终徘徊在罪与非罪、黑与白的模糊地带摸索前行。
还有不能忽视的一点,脱胎于长期计划经济大一统的最初发展阶段,某些来自政府部门的过度管制、行政干预,介入到市场经济微观层面,以及经济发展规律受到强大既得利益的重重干扰,让民营企业或者在某些二元制歧视下的政策壁垒前吃尽苦头,有些善于“顺应”形势者转而寻求市场之外的权力之手支持,黄光裕案件涉及一批重量级官员,就是又一个现实佐证样本。
因此,黄光裕的倒下,能否终结“官商合谋”现象,或者更客观地说,对治理“官商合谋”现象会有什么样的推动作用,是更为重要的指向。中国民营企业的“去黄光裕化”选择,其实就是究竟是走向符合市场规律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产品与服务为主导,而非翻云覆雨的所谓“资本运作”,还是继续利用当下市场与法治不够成熟下的某些体制漏洞,与权力掌控者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垄断坐庄、非法交易获取暴利?
这个命题指向太大,当然远不是依靠审判一个黄光裕或一批“灰色富豪”所能解决的。黄光裕的悲剧根源,在于通过与权力合谋,将企业上市、对外扩张及经营资本化也变成了一种权力资源。他获得了权力的包庇而无所不为,这本身就是权力越界不受管制的结果。“官商合谋”现象的要害在于,一方面本应服务于公共服务的政府权力被少数人“挪用”,权力及受权力庇佑的资本轻易突破市场与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市场过度管制及干预又造成了对市场的结构性伤害。对这样重大的体制弊端,我们应有深刻反思与改进。
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的罪名惩处黄光裕,是事后的追惩。随着法官法槌的重重落下,如何将监督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化为日常的预防与威慑,让一度被低估的法治威严还原成社会的公正仲裁者,让看似强悍的权力与金钱联盟在公共监督下逐步被瓦解,是黄光裕案留给我们的深长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