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对黄光裕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之前已取保候审5个月的黄光裕妻子杜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当庭收押,并处罚金2亿元。
同时,法院认定国美电器和中关村(000931)大股东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罚金500万元和120万元;中关村原董事长许钟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亿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中关村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该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456万余元。
目前,黄光裕仍为国美电器和中关村的实际控制人。对于昨日的一审判决,国美电器迅速回应称,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罚金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并表示,随着案件告一段落,纷扰公司的不确定因素的减少,国美电器将全力专注于公司的经营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国美电器表示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虽然黄光裕已辞去主席一职,但对国美电器影响仍在。去年6月国美电器引入美国贝恩投资成为二股东,但由贝恩资本提名的3名非执行董事在今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遭黄光裕投票否决。
也许是一种巧合,就在黄光裕案一审宣判的当天,国美电器公告,可转债持有人通知赎回26.259亿元可转债,由此剩余可转债金额降至1.494亿元。对此,中银国际研报认为,转股完成之后,贝恩将持有国美10%左右的股权,黄光裕所持有的权益将从34%摊薄至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