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并处以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其妻子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3年零6个月。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判罚个人罚金数额最高的。
从昨日早8时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门口已经开始提高警戒,各方媒体也汇集到法院门口等待审判结果,随后,警察在法院北门和西门拉起警戒线开始巡视。
黄光裕三罪并罚
现年41岁的黄光裕,祖籍广东汕头,上世纪八十年代,他随家人到北京做服装生意,后来改做电器贸易,经过了多年的经营,打造了庞大的零售网,而自己也曾三度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中国首富宝座。
黄光裕投资20亿元打造国美家电工业园,其后透过生意不断扩张,与其他投资获利,黄光裕到2007年的个人财富达到450亿元,并在08年第三度当上了中国首富。而他当时仍然执掌的国美电器,也成为了中国数一数二的家电连锁通路商,拥有超过一千家门店。
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000931)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罚人民币500万与120万元。
律师称量刑过重
目前,黄光裕夫妇仍然是上市电器王国国美电器的大股东,持有超过三成股权,因此黄光裕的刑期长短,将关系着国美电器未来的发展。
此次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在宣判结束后表示,判决比想象的要重,就是否上诉将征求其本人意见,在10天上诉期内决定是否上诉。
在审判前期,对黄光裕单位行贿罪的指控,引起了巨大争议。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检察机关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起诉书》中,原先涉嫌个人行贿罪的黄光裕变成了单位行贿罪。有分析人士指出,黄光裕此次被判为“单位行贿罪”,保住了其在国美35.5%的股权。
对于黄光裕个人而言,这一改变意义重大。个人行贿最高刑责是无期徒刑,并可处没收财产,而单位犯罪对责任人的最高刑期则是5年。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的涉罪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而国美电器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对这一消息反应比较平静,昨日,其股价涨0.87%,收报2.31港元。但这一数字距离黄光裕被拘时的4港元多,已经跌去将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