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起诉,让高盛道德诚信破产,并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在全球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
4月19日,英国首相布朗率先批评高盛——华尔街最大的投资银行“道德破产”,希望英国金融监管机构调查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的高盛集团。
4月20日,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吊销高盛副总裁法布里斯·托尔雷伦敦金融城登录交易执照,同时宣布将同SEC合作,开始正式就欺诈案中涉及英国银行的8.41亿美元损失对高盛英国伦敦分部的业务展开调查。
4月21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建议,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高盛集团的欺诈指控得出结果以前,希望德国政府暂时停止向高盛集团提供新业务,而德国金融监管局早在此前两天就已联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寻求获得有关高盛集团与德国工业银行(IKB)之间关系的细节信息。
同一日,法国经济部长拉加尔德表示,鉴于美国高盛遭遇欺诈指控,法国监管当局值得对此展开全面调查。
尽管高盛被欧美政府监管部门全面围剿、一片喊打,但它在中国的境遇还是相当幸福的,其担任中国农业银行H股IPO牵头主承销商没有任何变化松动消息出现,虽在期间有多家国际大行游说中国政府将高盛从中国农行主承销商名单中剔除。
那么,混迹中国内地市场已经近20年的高盛,真的值得这样信任吗?
中央国资委金融衍生品顾问、康奈尔大学及长江商学院金融教授黄明在越洋电话中向记者表示,“高盛在美国的问题不是大问题,其更大的问题在中国。”
超国民待遇
2004年12月, 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华”)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盛)共同设立中外合资券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盛高华),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高盛持股33%,高华持股67%。
当高盛高华获准设立时,时任高盛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后出任美国财长的亨利·鲍尔森曾经欣喜若狂的表示,“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高盛将在中国掀开激动人心的新篇章。”
从表面上看,高盛高华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中外合资券商,高盛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不过33%,亨利·鲍尔森为什么会对这家貌似普通的合资公司予以如此之高的评价呢?
原来是高盛高华,高盛不仅曲线拿到了经营全面证券业务的牌照,其中包括一般合资券商不能涉足的A股经纪业务;而且绕过了监管层不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券商的规定,又使得合资公司在实际上处于高盛的掌控之下。
高华名义上为100%的中资券商,实际上其公司注册资本金完全来自高盛的商业贷款。
2004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方风雷等6人,向高盛借用国际商业贷款977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04亿元),贷款用于设立高华证券公司的股权投资。 高华注册资本10.7亿元,高盛的商业贷款足以支持方风雷等6人团队取得对该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
据《北京娱乐信报》当时报道,高盛向6人团队提供的贷款具有选择权,一旦政策允许,高盛可收购该团队在高华的控股权,从而彻底控制高华及高盛高华。
高华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及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批准时拥有两个营业部,分别是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和上海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高盛高华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外资股的经纪;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高盛高华和高华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高盛,如此一来,高盛不仅规避了中外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限制比例,而且在中国境内既可以开展A股经纪业务,又可以拓展所谓的外资股的经纪业务, 名义上中外合资券商高盛高华的获准设立,让高盛在中国境内获得了其它国际投行、国内券商无法无法企及的超国民待遇。
事实证明,高盛曲线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策略非常高明,不仅取得了一家中国投行的管理和财务控制权,而且一举奠定了高盛在中国境内大型投行项目的主导地位,创立了一个又一个里程碑,平安保险、中兴通讯(000063)、交通银行(601328)、中国石油(601857)(后续股票发售)、中国银行(601988)、中海油海外上市等具有全球影响的皇冠级IPO融资项目被悉数收入高盛囊中。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高盛高华的审批只是个特殊个例,个中缘由在于高盛为帮助海南证券重组“捐款”,捐出的5.1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偿还海南证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
发人深思的是,高盛的捐款虽然缓解了当时中国问题券商处置的燃眉之急,但这家只是形式上合乎中国法律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PE投资灰幕
中国国内券商PE直投试点直到2009年5月才真正大规模放开。然而高盛早在三四年前、甚至更早时间就已经在国内畅通无阻。
2007年7月12日, 被誉为中国矿业明珠和资源之王的西部矿业(601168)(601168)隆重上市,这是高盛首例A股市上市公司PE股权投资案例。
仅仅一年前的2006年7月20日,高盛以每股3元的价格从西部矿业前股东东风实业公司受让3205万股。2007年4月8日,西部矿业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股份总数32,0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12股,以法定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3股,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送红股35股等方式大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转增和送红股后,高盛持有西部矿业的股权,从3250万股猛增至19230万股。
2009年3月5日,西部矿业发布公告,称2008年8月7日至2009年 3月3日,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Delaware) L.L.C.(下称 Goldman Delaware))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西部矿业公司119,150,000股股份,所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该次减持后,高盛仍持有公司股票73150000股,占总股本的3.0697%。若按减持期间市场均价8.67元计算,高盛累计套现10.3亿元。
高盛大规模减持之时,恰逢全球金融危机爆发、A股市场雪崩,西部矿业股价亦从历史最高价68.5元最低跌至5.30元,许多人认为高盛是在割肉大甩卖。实则不然,高盛持股西部矿业1.923亿股的全部投资成本只有9610万元,以减持市值和持股成本计算,单单西部矿业5%股权减持就已全部回收投资,且取得了投资回报高达974.3%的惊人暴利,而此时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却是伤痕累累、哀鸿遍野。
有业内人士测算,在享受西部矿业现金支付股利和超大比例送转增股后,高盛每股投资成本仅为0.34元。
西部矿业上市前超大比例赠股分红大有将公司榨干吃净之嫌,不仅如此,高盛在突击参股西部矿业的过程中还存在明显的蹊跷之处。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显示:2006年7月20日,东风实业公司(下称东风实业)与Goldman Delaware 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东风实业公司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10%股份共计3205万股转让给Goldman Delaware。
但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man Delaware直到2006年7月24日才根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于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尚未合法存续便在中国境内大举收购A股上市公司股权。儿子比父亲更早面世,此举着实令人侧目,人们不禁要感慨高盛的手眼通天。
高盛在受让西部矿业股权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
东风实业为2003年西部矿业首次定向增发时的9家投资者之一,该公司以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了3250万股。然而到了2006年7月,东风实业居然在西部矿业上市前夜按原价一分钱不赚地悉数转给高盛。
在西部矿业上市前,除了高盛从东风实业受让股权外,还有多起股权转让事件发生,高盛受让股权价格明显低于其他股东受让价格。
2006年7月5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尚安实业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7.9元;2006年7月7日,湖北鸿俊投资有限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北京安瑞盛科技有限公司,每股股转让价为 9.06元;2006年8月31日,公司设立发起股东之一鑫达金银开发中心将股权转让给北京安康桥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是每股10.5元;2006年9月1日,华宝信托将其全部股权(实际受益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矿集团3303名内部员工,2004年6月11日以每股3元价格从西矿集团收购西部矿业10%共计3205万股股权)转让给西矿集团的价格是8.69元。
东风实业为一家在境外香港注册的公司,西部矿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是谁,该控制人与西部矿业、高盛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外界也一概不得而知。
业内人士对此分析结论为,东风实业和高盛之间的交易显示出双方存在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东风实业公司本身就是高盛集团完全控制的影子公司,需要在公开上市前翻牌;二是东风实业公司和高盛集团之间存在特殊利益约定,如果前者不受后者控制,那么交易双方的动机将十分明确,就是高盛为东风实业公司偷逃增值税、所得税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