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化(000818)昨日公告称,该公司已于4月1日收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中信沈阳分行”)诉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信沈阳分行诉诉*ST锦化为宝葫芦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天实业”)两起借款担保纠
纷案,总计共3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公告,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如下:被告进出口公司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信沈阳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和罚息;被告华天实业须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信沈阳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累计478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罚息。
此外,三个案件受理费47.04万元,保全费1.5万元,由相关被告和*ST锦化、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对于上述判决,*ST锦化昨日在公告中称,相关诉讼对其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
此外,*ST锦化昨晚还发布公告称,日前,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华天实业破产清算一案。
由于华天实业对*ST锦化负有较大金额债务,*ST锦化对华天实业享有的债权的清偿将因此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此前的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截至2010年4月1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30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63亿元。曾福斌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