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2010年1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3.8%,扣除免税优惠的影响,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仅为0.5%。
季报显示,歌华有线董事会决议:与香港富邦媒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从事购物频道的节目制作和产品销售。注册资本1亿元,歌华有线出资2000万元,占比20%,自合资公司成立后3年,歌华有线有权按照设立时的价格向富邦公司购买其所持合资公司20%的股权,使得股权转让完成后,歌华有线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富邦公司占60%。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歌华有线将进入电视购物市场,获得少数股权,具体运营将由富邦公司负责。对公司的影响包括两方面:1.作为财务投资,分享电视购物市场高速增长带来的回报。2.通过收入分成或频道覆盖费形式收入传输费用。将财务投资的可能收益和传输费用增加按照最乐观的假设,将贡献1500万元的利润(对应4000万元的投资和40%的股权)。相当于增厚EPS为0.014元,若对应2010年EPS,增厚幅度为4.5%。
因电视购物子公司和数字电视节目公司的设立仍未最终确定,暂不考虑两者的影响。维持之前的盈利预测,2010-2012年的EPS分别为0.30元、0.33元和0.38元,对应的PE分别为57、52和46倍,维持“谨慎推荐”的投资评级。
机构来源:国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