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诉惠普东芝侵权 索赔金额尚未最终确定_股票_证券_财经

爱国者诉惠普东芝侵权 索赔金额尚未最终确定

加入日期:2010-4-29 11:15:16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同一天,国内知名民企北京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国者”),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侵权,要求其立即停止对爱国者USBPLUS数据传输SATA连接器专利的侵权行为。同时,另一家消费电子跨国公司东芝也被告上法庭,根据取证地点不同,爱国者对东芝的诉讼将在西安提起。惠普否认了这一指控,称其“毫无依据”,而东芝目前则不予置评。

  爱国者称,USBPLUS数据传输SATA连接器,是该公司2006年开始研发的专利技术之一,包含该技术的专利群已于2007年、2008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认证。从技术角度而言,USBPLUS实现了高速率传输,满足计算机通讯和网络对大容量传输的需求趋势;而对普通用户来说,若采用USBPLUS数据传输SATA连接器,比较采用普通的USB2.0接口,在拷贝电影等大容量文件时,会将操作时间缩短至六分之一左右。

  爱国者列出了众多笔记本机型,声称这些机型的USB接口使用了它的技术。其中包括惠普的部分CompaqPresario与Pavilion机型,戴尔的部分Inspiron、Studio以及Vostro机型。爱国者电子总裁兼CEO曲敬东称,估计全球至少有6000万台电脑的生产商在侵犯爱国者USBPLUS专利权。

  据爱国者委托的卢律师介绍,从2009年起,就USBPLUS相关专利技术被侵权一事,爱国者多次和相关企业进行交涉,并向部分厂商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由于部分公司尚未能向爱国者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爱国者决定先行起诉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东芝(中国)有限公司及侵权产品的销售商,要求前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爱国者经济损失。

  卢律师称,根据USBPLUS专利接口技术的特征,爱国者对惠普几个电脑产品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其采用了该技术;爱国者对惠普官网相关产品内容进行取证,对中关村E世界惠普电脑的销售情况取证,并于2010年3月在北京市国信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否认了这一指控。该公司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惠普已经收到爱国者发来的律师函,宣称惠普对其USBPLUS接口技术的专利存在侵权行为。惠普坚信这种说法毫无根据,且已经就此做出回应。”

  东芝中国公关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未接到任何通知,对此不予置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爱国者总裁兼CEO曲敬东,曲敬东表示,爱国者从市场上了解到,不仅现在已经起诉的这两家公司有侵权嫌疑,其他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如韩国的三星公司也有侵权嫌疑,因此“未来不排除会对戴尔、三星等厂商采取行动。爱国者非常希望USBPLUS能得到客户的应用,有更多的电脑厂商合作来推广此项技术。但合作的前提是友好协商,并依法支付相关费用。民族企业应重视技术创新和积累,将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同时,也应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利益,跨国公司更善于利用技术和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这点上,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对于索赔金额,曲敬东称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正在计算中,现在“不便透露”。而关于之前有媒体称爱国者向惠普索赔100万元的报道,卢律师称,这只是一个概数,具体的索赔金额将根据取证情况以及相关的法条处理,现在“并没有最终确定”。

  据了解,爱国者是华旗资讯旗下的电子品牌。母公司跨越专业及数码消费领域,拥有包括计算机外设、存储、数码、网络、新事业等五大业务群组。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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