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证交会(SEC)起诉高盛涉嫌舞弊一案举世瞩目。16日,SEC在一项声明中称,高盛集团及其一位高管涉嫌在一宗抵押债务债券组合(CDO)的交易中向投资者提供虚假陈述或对重要信息加以隐瞒,并从中渔利1500万美元。为此,SEC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剥夺高盛的非法所得并进行罚款,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SEC指控并起诉高盛集团,这是SEC加强监管的重要表现。哪怕是高盛集团这样的全世界历史最悠久及规模最大的投资银行也要接受SEC的监管。此举无疑为中国证券市场加强监管提供了新标本。
但偏偏总有“歪嘴和尚”把经念歪。SEC指控高盛一事,也被赋予了最具中国特色的“人情味”解读。以至高盛不仅不应该抱怨SEC,相反还应该感谢SEC,仿佛SEC与高盛集团蛇鼠一锅,这实在是对SEC以及美国市场监管的玷污。
之所以会有这般雷人的解读,原因在于SEC起诉高盛的时间,正好是在中国农行确定了高盛承销商资格之后。7日,农行筛选承销商工作启动,14日,农行确定“由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中金公司、德意志银行、麦格理共同协助农业银行完成H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高盛排名第一。两天后,SEC即指控高盛集团及该公司一位副总裁涉嫌欺诈投资者,并向法院提起欺诈诉讼。为此,有人认为,SEC把起诉高盛的时间定在16日,正是考虑到高盛争夺中国农行承销商资格的需要。如果起诉提前,担心高盛会失去中国农行承销商的资格,至少获得的承销、顾问费会大大缩水。
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解读。因为这种“人情味”监管正是中国市场的重要特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某些利益集团的局部利益甚至高于中国股市的整体利益,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股市里并不少见。如苏州恒久事发一月有余,但还未见监管部门出台严厉措施;而江苏三友(002044)欺诈上市,更是可以肯定不会受到严厉的惩处,该公司肯定不会被退市;证监会最近公布的“佘鑫麒案”,同样也只是从轻发落。
但用这种中国特色来看待“高盛案”是不靠谱的。毕竟美国证券市场是一个严格规范的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美国监管者最崇高的使命,这与A股把为融资服务作为最高使命有着根本不同。SEC对高盛的起诉,不可能因为高盛争取农行承销商这一点小小的利益而被推迟。SEC起诉高盛的时间晚于农行确定承销商的时间,纯属巧合而已。
而这种对“高盛案”的解读,对于A股发展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按照这种解读,A股监管的“人情味”就可以继续发扬光大下去了,实现与美国股市的“接轨”。从此以后,中国股市只会与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背道而驰,并且越跑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