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与山东省金融办22日共同签署《上市公司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上市公司监管合作机制,共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根据监管合作备忘录,山东证监局与山东省金融办将共同建立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沟通机制、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相互协助机制、风险防范化解和维稳机制、合作调研机制、日常联系机制;并在共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在签字仪式上均表示,推动山东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双方共同的愿望。备忘录的签署一方面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山东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合力效应、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促进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介绍,山东证监局较早致力于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设。2003年12月,山东证监局与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联合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以监管合作备忘录为平台的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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