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九项措施规范新楼销售_股票_证券_财经

港府推九项措施规范新楼销售

加入日期:2010-4-22 8:32:05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昨日在立法会财政预算案辩论时公布了九项新建议,以规范香港一手楼盘买卖市场,打击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不良销售手法。

  这九项建议包括:地产发展商销售未建成及已建成单位也要遵守指引;发展商在销售现楼时,要提供实地现楼参观;发展商公布涉及5日内成交资料时,同时披露涉及发展商董事局成员及直系亲属的交易;示范单位要提供至少一个间隔、装修用料及设备,与交楼标准完全一致的示范单位;首张价单位需要包括更多单位,小型发展项目需要最少提供30个单位或可供发售单位30%,大型发展项目则需提供至少50个或50%的单位;要于开售前7日提供售楼说明书;发展商出售任何数目的单位给任何人,必须在3日前公布价单;任何宣传物品必须清楚提供楼盘坐落地点及地址;发展商须在网页上载售楼说明书及所有价单。“如发展商不能自律推行措施,不排除立法进行监管。”曾俊华表示。

  此外,曾俊华指出,香港政府将致力于遏止楼市投机活动及防止过度借贷发生,预算案中包括对2000万港元以上豪宅增设印花税,目前政府正密切留意2000万港元以下楼盘的买卖情况,“不排除会加大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曾俊华还表示,“政府会尽力降低楼市泡沫形成的风险,税务局也会对通过炒卖物业获利的人士追收税项。”

【作者:孙 媛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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