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灾区各类金融机构将得到多项便利支持,一些监管要求也适当放宽;有关贷款也将执行优惠利率,开放绿色审批通道。此外,为了支持灾后重建,灾区企业在上市培育方面也将获得更多支持。
央行指出,要确保支付清算、国库等系统通畅运营,保证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减免各金融机构通过支付系统办理赈灾款项汇划的费用,确保各项捐款迅速汇往灾区。
同时,要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确保灾区的现金需求。各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不受次数限制。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央行表示,要加大对灾区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央行对灾区安排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灾区金融机构增强资金实力,加大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放力度。对支农再贷款执行优惠利率,自发文之日起,这类再贷款利率可在现行支农再贷款利率水平上再降1个百分点,以减轻灾区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对灾区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支持其增加灾区信贷投放。
央行还强调灾区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投入。《通知》显示,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抗震救灾绿色授信通道,缩短授信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贷款及时发放到位。
对于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各类贷款,在2011年6月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通知》还要求,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对灾区企业的上市培育服务,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灾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经营网点。而保险机构也要主动深入灾区,增加赔付网点。
【作者:李彬 来源:s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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