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确定4月22日开庭_股票_证券_财经

黄光裕案确定4月22日开庭

加入日期:2010-4-21 14:05:43

   记者 李丽 近日记者获悉,黄光裕将于本周四(4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开庭。黄光裕的律师杨照东也向记者确实了这一消息:“是的,今天刚刚得到通知,本周四将正式开庭。”

  杨照东也向记者确认了双方已经进行了庭前示证,但示证的具体内容现在还方便透露:“我们与检察院签订了保密协议,现在我们还不能透露更多的内容。”同时,杨照东向记者解释了庭前示证的含义:“庭前示证是我国法院从国外引进的一个程序,是双方进行证据展示并交换意见,目的是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这也是一个新的试点。”

  刑事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所提出的证据资料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和对质的活动,是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后采用的审核证据材料的方式。庭前质证与庭前示证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在正式开庭时所要进行的程序。而庭前示证是在正式开庭前,控辩双方把所有的证据进行交换,确认无异议的证据,同时准备在庭审中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

  据悉,4月14日、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此案举行了庭前示证。控辩双方在为期一天半的示证过程中,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发表了看法。对于涉及此案定性的关键证据,如非法经营罪的营利性认定,内幕交易罪中的有无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等问题,控辩双方各自观点鲜明,但没有就此展开,仅仅点到为止。在检方出示的上百组证据中,黄光裕本人对部分证据提出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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