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圣达和泰阳期货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处罚_股票_证券_财经

四川圣达和泰阳期货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处罚

加入日期:2010-4-21 2:15:53

  近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时任四川圣达(000835,股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佘鑫麒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两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还对湖南泰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泰阳期货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佘鑫麒内幕交易这一案件,是一起在当事人不承认违法行为、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获取了确凿证据,依法认定的内幕交易案件,这到目前为止还是第一例。

  四川圣达佘鑫麒由于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罚17万元,禁止入市3年。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四川圣达于2007年2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2月16日发布2006年年度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23%,净利润同比增长32.62%。公告当日,“四川圣达”股价盘中最高涨幅为10%,收盘涨幅为7.82%。时任四川圣达董事、总经理的佘鑫麒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利用其开立并控制的证券账户于2月14日买入“四川圣达”67800股,2月16日全部卖出,获利12.19万元。

  同年7月10日,四川圣达发布2007年度中期业绩快报,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682.28%,佘鑫麒在该信息公开前,于7月9日买入“四川圣达”57340股,7月11日全部卖出,获利2万余元。

  中国证监会认定,佘鑫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应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佘鑫麒上述短线买卖四川圣达股票的交易行为,还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规定,应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佘鑫麒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1955.8元,并处以170346.96元罚款,同时禁入市场3年。

  据负责人介绍,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同时,也是一起在当事人不承认违法行为、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获取了确凿证据,依法认定的内幕交易案件。

  据介绍,为逃避监管,佘鑫麒并没有以本人名义,而是利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了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虽然其本人不承认实施了交易,但却无法提供涉案交易非其本人买卖的证据。因此,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佘鑫麒知悉内幕信息并实施了内幕交易。

  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地位实施内幕交易,侵害了其他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中国证监会一直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中国证监会执法力量不断加大,调查手段逐步完善,行政认定准确有力,执法协作日趋紧密,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今后,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同时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泰阳期货聘任无从业资格人员担任客户经理被罚10万元。据负责人介绍,调查发现,2005年至2008年期间,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先后聘任叶某等4人作为市场部客户经理,从事客户开发业务。但叶某等4人在上述任职期间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其中2人未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另2人通过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期货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泰阳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泰阳期货总经理、时任泰阳期货深圳营业部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3万元的罚款。

  负责人提醒,通过本案,有两点需要引起期货公司特别注意:第一,对于已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但并未按规定申请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仍属于不得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第二,虽然期货公司可以聘用五从业资格的人员作为期货业务辅助人员,但辅助人员不得对外开展期货业务。

  此外,他还表示,依法、合规经营是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管,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者:朱宝琛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王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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