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光明今日宣布,在19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优先债权组和大额普通债权组的表决通过。
昨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税款债权组和小额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也已于会前提前表决通过了前述草案
,但优先债权组和大额普通债权组的第一次表决未获通过,会议休会。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而协商及再次表决的相关事项由管理人随后另行通知。
S*ST 光明昨日还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7家,代表股份数合计为9591.40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5%,其中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股东为6家,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82.80%,方案获通过。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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