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传说 创业板将成“套现板”_股票_证券_财经

只是传说 创业板将成“套现板”

加入日期:2010-4-14 1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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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 读:
  桂浩明:风格转换为何若隐若现?
  皮海洲:创业板将成套现板?
  曹中铭:刑法伺候老鼠仓
  易宪容:新一轮紧缩风暴来临
  黄湘源:玩赚期指只是传说
  李大宵:蓝筹机会来了
  李迅雷:房地产泡沫破灭将触发大盘股估值拐点


  桂浩明:风格转换为何若隐若现?
  本周二盘中出现久违的二八现象,这是否提示出在股指期货即将正式面世之际,大市值股票行情卷土重来了呢?笔者不以为然,这只是一种表现较为特殊的短暂走势,股市还是会较快回归先前的运行轨道之中。
  去年沪深股市从低位开始反弹以来,人们就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大市值股票的涨幅要小于中小市值股票,而这种状况在出现系统性行情时是很少见的。而进入5月份以后,随着扩容的重新开始,大市值股票不但没有出现加速上涨的局面,相反逐渐显出了滞涨特征,相反中小市值股票却强势不改。当然,这种状况在7月份发生了变化,当时大市值股票开始了强劲的拉升,以至很多投资者相信,市场风格转换开始了。
  然而,好景不长,去年8月初,股市出现了一波幅度比较大的调整,这次几乎所有股票均有所下行,不过,自9月份大盘开始反弹,基本就没有大市值股票的份了。随后的半年多时间内,市场上几度题材变迁,可有一个基调没有变,这就是热点始终在中小市值股票上。尤其是今年2月初以来,股市在连续调整后出现了温和反弹,但此刻大市值股票却并没有摆脱弱势,行情上涨的动力基本集中在中小市值股票上。以至于到4月初,中小板指数已经创了历史新高,创业板股票近半也创了上市以来新高,但大市值股票大多还徘徊在去年7月份的价位以下。大市值股票与中小市值股票在走势上,出现了巨大的反差,而且这种反差与日俱增。
  大市值股票长期表现不佳,而中小市值股票反复走强。显然,这种状况不能简单地用不成熟、不理性来解释,其背后应该有深层次的原因。在此人们不妨思考一下:第一,大市值股票在股息率上还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的时候,它们的上涨只能是靠流动性推动,而现在市场上流动性是否充裕到可以将它们总体推高上一个台阶呢?第二,包括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在内的金融创新,现在是否已经展现出会达到相当大规模的前景,以至能够有效地提升大市值股票的交易价值呢?第三,现在国家在经济政策上强调的是调结构、发展新兴产业,与大市值股票相比,是不是中小市值股票在这方面因为灵活性强而更具有一些优势呢?进一步说,目前大量新上市的企业,虽然在业绩稳定性方面还有待检验,但是它们普遍涉及新兴行业,具有持续高速增长的能力,因此是不是要比那些虽然经营平稳,但缺乏成长性的传统企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呢?
  当然,当大市值股票与中小市值股票在估值上的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也不能排除走势出现逆转。但是,只要以上所提到的问题继续存在,那么这种逆转就不是趋势性的,而只能是短期的若隐若现。从这个角度出发,时下大市值股票的异动,还不能过早断言市场风格转换了。

 

  皮海洲:创业板将成套现板?
  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创业板后备上市资源。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做法弊多利少,现阶段不宜提倡。
  其实,就创业板的发展来说,并不缺少后备上市资源。保守估计,我国有中小企业不少于4000万家,即便是万里挑一,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至少也有4000家。而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不足100家,创业板何愁没有充足的后备上市资源呢?所以,分拆境内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现阶段并无紧迫性。
  更重要的是,开设创业板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那些正处在创业初级阶段的企业,目前正嗷嗷待哺,等待着上市融资的机会。创业板更应该把融资的机会留给这些缺少融资机会的创业企业。而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来说,并不缺少融资渠道,至少这些子公司的发展可以得到上市公司的支持,而上市公司本身又可以通过股市来融资。所以,在目前有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等待着上市融资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让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争夺创业板的上市资源。
  而且,做大做强是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目标,但如今却要将子公司分拆到创业板上市,这显然不利于原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尤其是分拆到创业板上市的子公司,显然不能是太差的资产,甚至有可能是原上市公司的利润奶牛。将这样的子公司分拆到创业板去上市,这必然会影响到原上市公司的发展。尤其是根据分拆上市需要满足的6个条件,其中的一条是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也就是说分拆出来的子公司净利润最高可以占到原上市公司净利润的50%。将这样的利润奶牛分拆出来了,原上市公司岂不虚脱了么?虽然子公司分拆出来后,上市公司仍然与子公司存在股权关系,可以通过股权来分享子公司的发展成果,但子公司分拆出来后,原上市公司股权的稀释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根据6个条件之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如此一来,原上市公司可以从子公司分到的利益就较为有限了。
  此外,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有可能成为某些公司及利益中人用来圈钱的一种游戏。创业板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企有目共睹,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不排除很多企业就是奔着圈钱的目标而来。尤其是那些持有子公司股份的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到创业板实现造富的梦想。所以,对于某些公司来说,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为的可能并非是子公司发展需要,而仅仅只是为了让持有子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及亲属们能够到创业板以更高的价格套现股份,创业板因此进一步沦为这些董、监、高及亲属们的套现板、圈钱板。

 

  曹中铭:刑法伺候老鼠仓
  又爆兴业证券相关从业人员涉嫌老鼠仓的丑闻--券商信息技术部副总肖俊光的配偶账户买卖股票的进出时机与其自营盘两个账户呈现出步调高度一致,并且其中的时间误差竟以分钟计。
  证券从业人员的老鼠仓事件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事实上,基金公司、券商的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问题在于,谁最终会成为那个倒霉蛋,则要看各人的运气了。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而《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中,就有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这一明确条款。因此,无论肖俊光配偶的账户是由其本人或他人操作,肖俊光都难逃违规违法的嫌疑。
  举报员工表示,兴业证券在获知相关情况后,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公司内部还出现伪造数据、销毁证据等行为迹象。尽管兴业证券董秘辩称公司正在自查,暂时还没有发现老鼠仓问题,也没有销毁证据一说。但闹得沸沸扬扬的老鼠仓事件,一方面无疑将导致兴业证券的市场形象打折,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到其目前正全力冲刺的上市进程。而在笔者看来,碰到这样的问题,有关方面应该中止其上市,待问题查清并处理好后再另作决定。
  透过兴业证券的老鼠仓事件,有几点值得关注:其一,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券商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是严格禁止的,但其亲属方面却还是一片空白。前不久,为了防范基金老鼠仓的蔓延,监管部门曾出台了
  《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就规定,基金公司若未能有效监管的,将对董事长、总经理采取连坐。那么,对于券商从业人员亲属买卖股票是否也应进行必要的监管呢?
  其二,兴业证券信息技术部的副总,是如何能够在第一时间轻易地获悉其自营盘仓位进出的?这里面只涉及肖俊光一个人,还是另有其他同谋未曝光?券商各相关部门之间一般都建立有防火墙机制,兴业证券的内部防火墙是否形同虚设?其公司治理结构到底还存在多大的漏洞?
  其三,兴业证券其他部门的人员是否存在类似的情形?如果不是被员工举报,问题会浮出水面吗?另外,在其他券商中是否也存在诸多肖俊光而未被发现?
  无论是基金老鼠仓也好,还是证监会李莉事件与肖俊光涉嫌老鼠仓也好,几乎大都是由媒体或利益纠纷而
  被发现的,从中也凸显出监管上的苍白与无力。基金与券商的某些从业人员利用手中的特权与
  先知先觉的信息优势,大肆牟取暴利,已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对于这些内幕交易与建立老鼠仓的市场腐败行为,应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更应该做到杀无赦,斩立决。而对于牵涉到的基金公司或券商,包括其董事长与总经理在内也要实行连坐,绝对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人问题。而笔者更以为,面对老鼠仓泛滥成灾的态势,必须用《刑法》来侍候违规者,实施严刑峻法才是唯一的出路。

 

  易宪容:新一轮紧缩风暴来临
  为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银监局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防控贷款风险,特别是要加强防控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风险。但鉴于商业银行难以落实相关房贷紧缩政策及房贷政策的调整有限,暗示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或将出台。
  目前,北京部分商业银行为防控贷款风险,已开始审慎评估并将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到了60%。这一举动似乎与最近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从三方面加强严控商业银行对房地产领域的贷款风险精神基本一致,甚至还倡导要拒绝给投机炒房者贷款。由此,新一轮房地产信贷紧缩或已逼近。
  确实,2009年以来房价之所以会快速飙升,住房销售之所以会快速增长,都是由于国内银行无限信贷扩张的结果。据统计,2009年个人住房信贷规模为2.46万亿元(同比增长4倍多),今年1-2月份为6500亿元(同比增长近4倍)。这些贷款通过不同方式进入了房地产市场。如果这一趋势不改变,无论采取什么房地产调控政策,我们都无法遏制高房价。从这个角度分析,限制银行对个人住房信贷的无限扩张,是遏制高房价或遏制房地产泡沫的有效途径之一。
  但问题是商业银行能否真的落实或履行监管层要求其减少个人住房信贷的承诺或要求?这是个大难题,主要有以下四点理由。
  一是由于目前国内住房按揭贷款基本上属于中长期贷款,这种贷款的风险在短期内是不会暴露的,因而商业银行就把住房贷款视为低风险的贷款,更何况还有住房的抵押。
  二是由于各级政府采取低利率、低税收等过度优惠政策鼓励住房消费,却对住房投资或投机很少限制,导致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价只涨不跌。住房作为银行的抵押品,也自然成了无风险的优质资产。
  三是既然住房按揭贷款是当前银行最为优质的信贷资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占有率高,也成为体现各商业银行长期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方面之一。
  四是由于现代商业银行更容易形成收益归自己、风险归社会的特征,特别是国有主导的商业银行更是如此。这就有了2009年国内信贷管制政策一放松,银行信贷为何会出现数倍的过度增长。因此,要让国内商业银行自觉遵守银监会出台的相关监管规则,这个难度会很大。
  上述四大理由显示,要想让商业银行自觉遵守监管层提出减少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要求是难上加难。但鉴于当前国内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笔者认为,目前仅仅要求商业银行区分第一套住房与第二套住房的信贷政策调整是远远不够的。
  这是因为,要界定第一套住房与第二套住房并非易事,况且还存在商业银行与住房购买者合谋模糊这种界定现象,目的是商业银行为了增加其个人按揭贷款市场的占有率。所以,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及国十一条公布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长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同比增长了好几倍。
  还有,试图通过提高首付比例,降低住房购买者的融资杠杆率,从理论上讲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但由于住房买卖双方可通过阴阳合同来规避这种管制,从而大大削弱了这项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
  上述分析可见,不仅要求商业银行降低对个人住房贷款的操作难度很大,而且现行房地产信贷政策的有限调整(包括区分第一套住房与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等)仍不能阻止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过度放贷。
  那该怎么办呢?在笔者看来,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信贷政策是否存在问题,特别是认清正是商业银行的无限信贷扩张才导致了当前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急剧扩大。
  对此,首先是管理层应当要求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贷款质量的相关报告,应当将各金融机构的土地融资、建筑融资、房贷放款利率定价策略、放款成数及集中度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此获得当前房地产信贷市场的第一手资料。
  其次是在此基础上重新研究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找出迄今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为何难以奏效的原因,据此改进当前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包括对首付比例、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界定等。
  再次是仅仅限制个人住房信贷的政策措施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当辅之以住房交易所得税政策,这样才能遏制高房价,才能阻止房地产投资及投机的进一步蔓延。
  当我们充分意识到目前商业银行难以落实房贷紧缩的相关政策措施时,特别是有限调整的住房信贷政策措施根本无法遏制高房价时,新一轮房贷紧缩预示了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或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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