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3月底的黄光裕案庭前交换证据改于4月14日进行,今日下午,辩护律师将赴看守所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玉蕾 13日发自北京)黄光裕案已确定将于明日,即4月14日进行庭前交换证据。《法制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
3月时,曾有消息传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加快审理进度,把庭审中的交换证据程序提前,计划于3月29日、30日两天进行庭前交换证据。但在3月29日之前又有消息称,庭前交换证据被取消,原因不明。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留至今,该案经过一年多的侦查,终于走向了法院开庭审理的阶段。
4月13日下午,黄光裕的辩护律师将前往看守所,在庭前质证前对黄光裕作最后一次会见。
3月,有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曾前往看守所会见黄光裕,一同前往的还有杨照东。当时田文昌称是否为黄光裕做辩护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