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股市利好 侯宁:散户快跑_股票_证券_财经

水皮:股市利好 侯宁:散户快跑

加入日期:2010-3-31 17:29:37

此信息共有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李志林:高科技股刚刚风生水起
  虎年的第一个季度股市交易转眼就要过去了,对于其成败得失,市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常规战,即阵地战意义上来说,去年年底多数机构强烈呼吁的跨年度创新高行情成为泡影;20大机构对今年指数能涨到3800点、4200点、4500点的预测,连自己都觉得荒唐可笑;多数投资者期待的一年一度常规意义的春生行情也没能如愿。
  买大盘股的机构和投资者成了最大的输家。一季度指数跌8%左右,但是,大盘股跌得最惨。如工行5.44-4.80元,-11.2%;中石油13.82-12.60元,-8.8%;中石化14.09-11.45元,-18.8%;平安55.09-47元,-14.7%;万科10.81-9.20元,-14.8%。在今年调结构、抑产能过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高速扩容、再融资压力、流动性不足、贷款减少,以及调准备金率、加息和退出政策不确定下,无股本扩张能力、分红率低、股价呆滞的大盘股便日益沦为市场的弃儿,很少有翻身的机会,大盘股和指数滞涨还将延续。
  但是,从超限战,即运动战、游击战、麻雀战的意义上说,一季度的春生行情还不小。
  买小盘股者成了创3500点新高的大赢家。今年以来,凡是买了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中的中小盘股、高科技股和资产重组股者,则是赔了指数却赚了钱。不仅在3000点一线跑赢了春节前2月12日3018点时的市值,而且跑赢了去年底3277点时的市值,甚至跑赢了去年11月24日3361点和8月4日3478点时的市值。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透过一季度,展望二季度,如何实现赢者更赢,输者扭亏为盈?
  充分认识当今中国股市的一股四制的现实。即主板中的大盘股,主板中的中小盘股,中小板股,创业板股这四制独立共存,互不相干。四制股票由于政策倾斜度不同,股性不同,成长性不同,所以估值标准也不同。参照目前美国股市道琼斯30只大盘股20倍市盈率,罗素2000小盘股58倍市盈率的估值,目前中国股市20倍平均市盈率被低估,尤其是后三制中20-30倍市盈率的高成长性小盘股更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它们才是中国股市真正的获利机会所在。
  树立抑大扬小,抑旧扬新的新理念。从神舟泰岳股价盖过贵州茅台,告诫人们:首要的任务是转变观念,即选股的第一准则是紧跟最近定为国家新发展战略的七大新兴产业的高科技股,尤其是小盘高科技股;通过其持续的高成长、高送转进行中长线投资,获取超常规收益。高科技股不是已到了强弩之末,而是刚刚风生水起时。若不选高科技股,二季度乃至全年都将一无所获。
  在指数窄幅整理中寻求个股突破的安全空间。在2900-3100点箱体中,下有20倍平均市盈率的估值支撑,上有政策收紧、扩容和巨量套牢盘的压力,此箱体将维持较长时间。唯有抑大盘股、抑指数,做波段,才能迫使大盘股扩容放缓,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只有改为运用游击战、运动战、超限战,通过个股轮番突破,像宝光一个月翻倍、美利纸业一个月涨50%那样,不断地取得指数三千,个股三千三、三千六的优异战绩,才是投资者获利避险的最佳途径。
  抓住主线,分散持仓。二季度的选股主线仍然是三条:高科技、区域振兴(含世博)、资产重组。若集三者为一体,则更佳。同时要分散持仓,耐心等待主力的轮流放量拉升;并按音乐喷泉原理,有节奏地轮番运筹,以便在单位时间和有限空间里,提高运作效率,扩大投资收益。

 

  应健中:融资融券唤不起市场激情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融资融券上周终于开闸了,也许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也许再好的事说多了开始审美疲劳,融资融券开户题材并未激发市场热情,开户数也寥寥无几。
  中国股市近20年来,灰色的融资一直伴随着市场,早期市场,券商直接将自有资金或干脆将客户保证金直接融资给大户,券商收高利贷,而那些大户们赚钱了大家皆大欢喜,赔钱了则罗嗦了,100万身价的大户从券商那儿按揭了200万,买进了市值300万元的股票,如果股票跌去三分之一,那时给这些大户取了个很形象化的词叫做立正。
  过去20年中灰色的融资业务,客户和券商的利益多少还绑在一起,而现在整个融资融券业务中将所有的风险都留给了客户,而将所有的利益都留给了券商,券商所从事的是一项毫无风险的买卖,融资利率高达7.86%,而且还是半年期的,比房贷时间短又利率高,券商既赚佣金又赚高利贷,股票担保物计算折扣留足平仓的余量,将客户立正底线提高到130%又留足了抽回资金的余地,券商手中的股票筹码融券给客户,股票跌了那就赚7.86%的收益可减少自己的套牢损失,股票涨了既赚差价又赚7.86%的收益,券商们抽头也抽得太幸福了!
  融资融券已经唤不起市场的激情了,除了规则设定上的利益不对等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融资融券的投资标的有严格的限制,融资只能购买深证成指和上证50指数的股票,也就是只能在90个股票中选择,大家打开盘面看看,现在市场的热点几乎全在小盘股上,像创业板股票成了远离任何指数的品种,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但融资融券与这个最热门的板块无缘,而这些成分股股票简直就成了股市中的乌龟,趴在那儿,就是炒不动,靠融资融券推出后让这些乌龟股起舞,难。
  融资融券实际上就是透支交易,做得好可以赚快钱,做得不好会血本无归。按揭买房,如果房价大跌则可能让人成为房奴;信用卡透支消费一不小心会让人成为卡奴,融资融券会给市场带来一个新名词,那就是:股奴。

 

  叶檀:有无内幕交易 证监会和李莉说了就算?
  3月28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通过短.信告诉其母三一重工(600031)业绩大升。
  举报人为李莉的前婆婆,目前李莉与前夫正在为离婚分割家产,因此有了举报一事。说是大义灭亲也不妥,因为现在双方已无亲戚关系,闹到这个地步,更无亲情可言。
  笔者听到此事的第一反应是没有反应,因为股市内幕交易太多,严重程度远远超过李莉级别的内幕交易,最终还是不了了之。更何况,李莉并未利用该信息从事交易获得好处。对股市与楼市这两个大进大出的市场关注得太多,容易麻木,只要不突破极限,就是小事。
  但此后事件的进展趣味横生,让人看到证监会烛台照得到别人照不到自己的一面。
  3月29日,证监会在《中国证券报》上发表了一个非正式声明,在套话背后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该公司即三一重工从未将2006年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而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也就是说,李莉虽然通报了消息,却并未从中获利,所以内幕交易不存在。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还严肃地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这两个结论值得玩味。三一重工从未将2006年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并不意味着证监会工作人员无法得到内幕消息。《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做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证监会工作人员应属内幕人范畴。另外,《证券法》第70条规定了其他主体,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语焉不详。德国证券法明确,主要内幕人员包括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的管理层或监管机构成员。中国的管理层权力极大,对于管理层的监管正是制约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李莉短.信告知其母的消息十分确凿,获得了市场的印证。这不叫知情者,还有什么人能叫知情者?
  不要说证监会工作人员,就是基金内部工作人员如果投资了某只股票,对于消息就能推断个八九不离十,有时候还里应外合做波段。难道说上市公司不必向基金汇报,基金工作人员就没有从事内幕交易的空间了吗?
  证监会自己可不是这么认为的。证监会日前下发《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亲属在基金公司指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户,亲属在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前需先向公司申报,并在批准当天买卖。基金公司若未能有效监管的,将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连坐。指导意见也是首次明确将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的亲属纳入监管行列。《每日经济新闻》计算,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少则一两百,多则几百。全国共有60多家基金公司,假设每位工作人员有两个账户需要报备和审核,基金公司为审核日常投资会付出多大的成本?
  如此监管,不管收效如何,反弹多大,起码证明了一点,证监会对于老鼠仓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多,心里很清楚。为什么到了自己工作人员那儿,仅仅因为上市公司年报未提交证监会审核,就暗示不存在内幕交易了呢?按此逻辑,那些基金经理们岂不是冤死?宽于待己严待下属,如何让人相信中国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会减少?
  当然,李莉与其母亲确实没有从消息中获利,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尽管她得到了确凿的消息,却并未行动。以此否定内幕交易是否合适?且不说有可能消息被泄露给了第三方,就以新《刑法》而论也说不过去。新《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很明确,不管是否交易,只要知情者泄露了信息,就是内幕交易。证监会法律人才众多,不至于对法律的理解差异如此之大。
  黄光裕案子刚判,就是按照新刑法修改之后增加的新罪名 内幕交易罪判决。依据刑法对于内幕交易罪的规定,个人犯此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法人将最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李莉涉嫌内幕交易,其炒股交易昭昭在册,有没有内幕交易,一查便知。当然,从性质来看,李莉的性质并不算恶劣,证监会以此为例更为严格地约束工作人员,是树立诚信的好时机,但证监会宽于律己的态度让人匪夷所思。难道近几年严查的内幕交易,从来都只是针对他人?如此以往,证监会还会出几个王小石?几个王益?


此信息共有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以上信息为博客会员、合作方、加盟会员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04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