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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举办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

加入日期:2010-3-30 8:54:53

  山东证监局副局长陆泽峰在辖区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班上指出,新上市公司要深入理解监管法规要求,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承诺用好募集资金。尤其是对于超募资金,要坚持用于公司主营及其相关业务,合规安全地使用,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山东辖区今年新上市的9家公司和即将上市的3家公司共130余名董事、监事及保荐代表人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上,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参会公司签署了自律公约。

  陆泽峰副局长在培训班上表示,山东证监局将秉承“科学监管、和谐监管、及时监管”的理念,为辖区上市公司的发展创造宽严相济、良性互动的和谐监管环境。对上市公司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山东证监局将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力争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使对辖区上市公司出现的小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坚持“小题大做”,“杀鸡用牛刀”,加大打击力度,扩大警示效果。对不诚信、不配合监管的上市公司,山东证监局将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具体将采取以下监管举措:一是调整、完善内部监管架构,将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划分为综合、公司治理、财务与会计、并购重组等几大监管岗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二是实施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点公司、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让公司治理真正发挥作用。三是拟与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协作监管备忘录,构建、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四是强化培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五是进一步提高监管技能,完善监管方法和手段。六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协会的作用,引导、督促公司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律水平。

  针对今年出现的超募现象,陆泽峰副局长特别强调,新上市公司一定要正确处理超募资金的使用问题。一是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二是超募资金应用于公司主业或与主业相关的行业,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独立性;三是公司应对募投项目做好前期的充分论证工作;四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应考虑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他表示,山东证监局将建立超募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辖区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的监管。(钱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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