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国电吉林龙华公司与中钢吉林碳素公司签订了2010年4.8亿(用户侧)直售电量合同,在电力市场供严重大于求的形势下,此次直售电量合同的签订为龙华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发电量目标奠定了基础,对于企业提高经营效益、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龙华公司为力保原有的直售电试点资格和方式不变,在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号文)下发后,积极应对,超前谋划,精心运作,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吉林省物价局、能源局、省电网公司的认可,并最终实现了试点资格不变,试点方式不改的目标。来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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