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弘盛为什么1年赚6倍 紧跟国信投行雁过拔毛_股票_证券_财经

国信弘盛为什么1年赚6倍 紧跟国信投行雁过拔毛

加入日期:2010-3-29 10:01:15

  国信弘盛持有的4家创业板公司账目价值为3.66亿元,而其成本不过4920万元,浮盈达643.90%

  理财周报投行实验室研究员 汪江涛/文

  保荐+直投,已经成为券商行业一个新的获利模式,且利润惊人。国信就是表率。

  3月26日,三川水表(300066.SZ)首发上市,收报86.50元,国信旗下负责直投业务的子公司国信弘盛账面浮盈超20倍,而这离弘盛“突击入股”三川水表不过才9个月时间。

  国信弘盛是2008年8月份才成立的国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注册资本10亿元,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华勇,现为国信证券董秘、投行事业部负责人。

  PE界由于同时存在高风险,其高利润也为市场所接受,但是国信弘盛和其他券商的直投子公司一样,并不是典型的PE,它从事的是Pre-IPO后期的直投项目,类似临门一脚,特别是创业板推出之后,这些直投公司的退出渠道得到大为扩展,在获取高利润的同时,风险大为降低。

  另外,同时作为股东和保荐人,券商的公正性就很难保证,神州泰岳(300002.SZ)在二级市场上市的前一天,突然将2009年前三季度的每股收益由2.41元下调至2.15元,不能说与中信证券同时作为其股东和保荐人毫无关系。

  最低4倍市盈率入股

  2009年6月,国信弘盛以780万元对三川水表增资20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13%,增资价为3.90元/股。

  这是国信弘盛创业板直投业务的第四单,此前,国信弘盛同样通过“突击增资”的方式分别持有金龙机电(300032.SZ)、阳普医疗(300030.SZ)、钢研高纳(300034.SZ)700万股、380万股、300万股,成本分别为2.68元、2.8元、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信弘盛进驻上述4家公司,都是在IPO前一年内,这与一般PE在企业成长期入股不同,有明显的“突击增资”意味。而国信弘盛的进驻成本也相对比一般PE高一些,一般在10倍市盈率左右,如金龙机电的10.72倍、阳普医疗的9.29倍、钢研高纳的9.5倍,不过,其入股三川水表的市盈率仅为4.1倍。

  深圳某资深创投人士透露,一般PE做上市项目的市盈率在5倍左右,“国信弘盛实际上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PE,它的直投发生在Pre-IPO的后期,10倍市盈率还是合理的。”

  该人士还介绍说,国信证券这种“保荐+直投”的模式,在境外对应的是券商战略投资,“好比内地公司赴港发新股前,会先找几家PE,私募化后再发售。有点类似内地二级市场战略发售的意思”。

  1年浮盈6倍

  3月26日,三川水表大涨76.53%,收报86.50元,国信弘盛手中持有的70万股三川水表(有130万股根据规定已转给社保基金持有)浮盈5782万元。

  国信弘盛无疑做了4笔不错的买卖。除去部分转给社保基金的股份,以3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国信弘盛持有的4家创业板公司账目价值已达3.66亿元,而其总的入股成本不过4920万元,浮盈高达643.90%。

  尽管依据相关规定,国信弘盛对上述4家公司的股权投资锁定期为3年,但巨额的投资收益已成定局。

  PE在企业IPO或者重大资产重组前突击上市在A股市场并不是新闻,但国信弘盛利用“自己人”做IPO保荐的时机,突击投资上市项目博取高收益被很多投资者认为“有失公平”。

  像上述深圳创投人士就直言,“保荐+直投虽然并不违规,但券商为博取高收益,或影响保荐公正”。

  对此,某不愿透露身份的保代对记者表示,“其实这更多涉及独立性问题,一方面说直投公司是为了利益进行突击入股,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它自己对上市项目看好、敢投,会增强普通投资者的信心。”

  而金龙机电相关人士向记者回忆道,“当时有好几家创投想进来,最终选择国信弘盛出于综合考虑。除了与它的高层比较投缘之外,它本身的条件也还不错,至于它增资入股的市盈率,是双方财务按行规算出来的。”

  游走监管“红线”边缘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国信弘盛对金龙机电发行前6.54%的持股、对阳普医疗发行前6.86%的持股,都逼近7%的“红线”。

  国信证券在操作“保荐+直投”的模式中,也出现了一些“纰漏”。比如本报上周曾报道国信弘盛入驻三川水表时,其做财务顾问的深圳和泰成长创投也“尾随”入驻。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另外一个不被多数人所知的细节:2008年5月上市、由国信证券做主承销保荐的通产丽星(002243.SZ),其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与国信证券大股东实属一家。通产丽星主要发起人股东——深圳市通产实业公司由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100%控股,2009年1月通产实业改名为通产集团,但仍属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持有国信证券40%的股权。

  保荐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保荐机构的发行保荐书应当包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但记者并未从通产丽星保荐书上发现相关内容。

  在文章的撰写过程中,记者多次试图与国信证券高层取得联系,但均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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