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四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发展_股票_证券_财经

中央四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加入日期:2010-3-25 8:19:10

  据中国政府网发布公告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

  会议指出,要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同时,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与此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国务院表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

  此外,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将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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