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户央企15天内制订退出方案 上市公司退出较复杂_股票_证券_财经

78户央企15天内制订退出方案 上市公司退出较复杂

加入日期:2010-3-23 8:06:51

此信息共有2页   [第1页]  [第2页]  

  导读:
  78家央企15个工作日内制定退出房地产方案
  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国资委给出15日大限上市公司退出或较复杂
  国资委称开发商对房价影响有限 地王应供有钱人

  78家央企15个工作日内制定退出房地产方案
  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近期将明确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时间表。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9日在部分中央企业会议上指出,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这是18日明示非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之后,国资委第一次对央企退出时间进行明确。此前,由于国资委没有明确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时间表,部分人士担心这一纸退出令会成为空文。
  事实上,在这个会议召开的当天,就已经有央企表示将退出房地产市场。3月19日,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公开表示,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将在半年内退出其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约8%的股权,这是国资委颁布部分央企退市令后第一家明确公布退出时间表的央企。但随后中远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尚未就减持远洋地产作出相关决定。
  国资委下这个通牒是个好事情,说明国资委在减少央企地王这个事情上,态度是很积极的。资深土地专家邹晓云说,这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应该不是很难,因为这些央企主要是通过持股、合作或者子公司开发的形式进入房地产市场,这几种都可以通过市场来操作,还是比较容易的。
  但邹晓云并不认为这些央企退出会对房价产生多大影响。他认为,78家央企退出,只是在一定程度降低了土地拍卖竞争的激烈程度,使得地价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土地成本只是构成房价的因素之一,仅仅这个因素有微小的变化,并不会对房价有太大影响。
  在当天的会上,李荣融还强调,中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吃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高度关注民生和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 (上证)


  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国资委给出15日大限上市公司退出或较复杂
  针对各种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的质疑,国资委终于给出了退出时间表。
  3月22日,国资委网站公告,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这一纸禁令引发业界思考。其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央企将如何在15天之内制订退出方案?退出方案具体如何操作?
  15日内拿出退出方案
  针对社会舆论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的时间问题,国资委明确规定,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3月22日,国资委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上述消息。
  3月19日,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户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上针对央企地产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为下一步退出给出了时间表。
  与会央企负责人在听取李荣融的发言后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国资委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并上报给国资委审批。
  由于目前只宣布了退出的时间安排,所以具体如何退出的方案并没有进行讨论。接下来国资委将加强与下属央企的沟通,并监督其执行情况,争取尽快拿出各方面都满意的退出方案。国资委一位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国资委初步统计,央企正在开发或即将开发商品房的子公司数量并不多。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重组,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在上述373户企业中,包括16户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下属子公司。另外78户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其下属涉足房地产的子公司则不足373户。按照退出计划,涉及到的央企子公司大概200户左右,数量并不大。
  上市公司退出或较复杂
  关于央企退出房地产如何操作,其难点在于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资产而言还是很简单。3月22日,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国资委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已经通过竞标获得的土地,央企可以按照原计划开发。但是,后续不得再参与公开竞标拿地。
  上述权威人士称,央企退出房地产将大体按照两种思路进行。
  一方面是非上市公司,只要把存量土地开发完之后不再拿地,这就意味退出房地产。比如某央企的下属子公司参与了房地产经营,当项目开发完之后,只要注销这家子公司,则表明该央企不再涉足商品房业务。上述权威人士说。
  同时,该人士指出,注销这家子公司的前提在于,其项目管理已经顺利移交给其他物业公司。
  另一方面是上市公司的退出方案。由于上市公司涉及多家股东与投资者,其房地产资产剥离受到多方面条件限制,所以其退出方案相对比较复杂。比如,第一家宣布退出房地产业务的中远集团。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3月19日表示,中远集团下属的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将在半年内,退出间接持有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彻底退出房地产。
  交银国际分析员何志忠指出,我们相信其所持股权将会引起中国人寿和其他公司购入的兴趣,公司将于周一公布2009年全年业绩,并于周二早上召开会议,管理层有机会对近期高价投地和股权传闻作出响应。
  一旦中国人寿认购中远集团转让的上述10.08%股权,那么,还是属于央企资本之间的挪移,这是否仍然违背了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初衷?
  事实上,上述股权退出未消除市场对于远洋地产央企身份的质疑:原因在于目前远洋地产的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虽然不属国资委管辖,但其作为金融类企业仍然直接参与了房地产开发。这是否涉及另一个问题,即金融资本是否也要接受国资监管,从而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经营?
  记者试图通过中国人寿A股上市公司求证,截至发稿未得到正式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

此信息共有2页   [第1页]  [第2页]  


以上信息为博客会员、合作方、加盟会员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04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