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化违规担保之事露馅后,外界一直在猜测葫芦岛上市公司间的互保关系,苦于找不到证据。昨天,ST锦化一则重大诉讼公告显示,ST锌业为ST锦化提供了担保,但是,ST锌业并未公告。
昨天,面临破产重整的ST锦化一口气公布了18个诉讼案件;其中,两个案件涉及由ST锌业提供担保。一个为: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2日,ST锦化向锦州银行借款1500万元,由ST锌业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锦州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后来,锦州银行以贷款安全受威胁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定,ST锦化给付锦州银行的2009年6月23日借款余额800万元,并承担9.29万元的诉讼费。ST锌业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还有一个案件是,ST锦化与锦州银行签订了几笔期限在2009年3月至10月间的承兑汇票,额度5900万元,保证人均为ST锌业。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均已到期,而ST锦化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支付义务,锦州银行起诉,要求偿还累计垫款2912万元。法院判决,ST锦化偿还州银行贷款2912万元,利息11.38万元,ST锌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两起诉讼,ST锌业共涉及担保责任3732万元。上述对外担保在2009年发生,但是,直到今日,ST锌业并未公告上述两项担保。
ST锌业上一次发布对外担保公告是在2009年半年报。公司称,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11%。一笔为替克州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3900万元,已履行完毕;还有一笔为替金城股份(000820)担保,额度3000万元,未履行完毕。此后,公司没有发布新的对外担保。
ST锦化与ST锌业同为辽宁省葫芦岛市企业。去年10月31日,ST锦化违规担保上亿的事情披露后,有媒体据ST锦化为ST锌业与忠旺集团提供担保的资料,推断ST锌业、及ST锦化间很可能存在互为担保的关系。但是,查阅相关资料,都找不到ST锌业为ST锦化担保的证据。
ST锦化昨天的公告表明,ST锌业在对外担保一事上,最起码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
ST锦化正面临破产重整,偿债比率将大大缩小,ST锌业到底要为ST锦化埋多少单,公司能否承受,现在还不得而知。ST锌业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亏损,预计2009年报微利,每股收益0.04元/股,累计净利润4500万元。
ST锦化是东北地区重要的氯碱龙头企业,下游客户为塑料企业,公司与塑料行业间有复杂的供货与担保关系,或许,ST锦化担保链在葫芦岛所引起的负面效益刚刚显现。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是:去年,因为替别人担保,同在葫芦岛的金城股份(000820)涉入几起与塑料公司相关的诉讼。2010年1月,金城股份大幅调整盈利预期,调整前为亏损2000万元,调整后为亏损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