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应为其违规付出代价_股票_证券_财经

双汇发展应为其违规付出代价

加入日期:2010-3-22 10:41:45

  一边是法律法规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边是公然的“偷偷摸摸”地违规,双汇发展的信息披露,其中的猫腻昭然若揭。

  3月3日的股东大会,再次导致双汇发展成为市场的焦点。双汇发展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转让股权的方案》被否决,从反对 方的角度讲,是一次完胜。由于该方案遭到基金的集体反对,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是反对票占84.83%。

  该方案在股东大会上可能会遭遇阻力,双汇发展董事会或许早已心中有数。因此,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双汇发展与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一番“沟通”,意图使方案过关,但是,基金显然没有卖帐。

  在没有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况下,双汇发展放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权,双汇发展董事会“先斩后奏”的行为,激起基金的愤怒并最终投出反对票,该方案被否决其实早就注定。由于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股权已被双汇集团的控股股东罗特克斯收购,双汇发展董事会在此次股东大会上提出方案,本质上只是履行一下程序而已。但是,即使是程序性的问题,基金也没有含糊。

  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却不予披露,类似情形双汇发展并非第一次发生。从2007年10月开始,高盛集团和鼎晖投资对罗特克斯进行了重组。重组完成后,高盛在双汇集团的股权降低至30%。其后,高盛继续减持双汇集团的股权,导致高盛在双汇发展的持股比例从31%下降至7.72%。对于这一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公告,而是在去年的12月14日,披露高盛减持的公告才姗姗来迟。对此,上市公司的解释是因为“疏忽”导致披露迟延。

  如果说高盛减持是因为“疏忽”,那么放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股权是不是也是因为“疏忽”没有及时披露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真实、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职责。但双汇发展却将其当成了“耳边风”。不能说上市公司不懂得相关的规定与程序,只能说双汇发展是有意而为之。某种程度上,不排除是恶意而为之。

  因为双汇发展的相关高管通过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如果上市公司不放弃香港华懋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股权的优先转让权,从利益的取向上,该部分股权由集团收购与由上市公司收购,高管的受益是完全不一样的。集团收购之后,高管获益更大。所以双汇发展的董事会才急于放弃,在木已成舟的背景下,妄图来个程序式的表决,从而使其“合法化”。

  上市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转让权,是一种向自己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尽管表面上的理由冠冕堂皇,但却站不住脚。而且,由于上市公司无视监管的法律法规,有相关律师的反映非常强烈。如有律师就表示,双汇发展的这些瞒报行为已经历经两年多时间。是否存在与之相关联的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尚不得而知,监管部门应当认真查处。另有律师更是强调,双汇的隐瞒肯定是故意的。

  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频频违规,一是由于违规成本低,漠视监管法律法规是其另一表现。在此事件中,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自我”曝光,或许市场至今仍然还蒙在鼓里,从中也说明双汇发展隐藏问题之深。

  目前,地方监管部门已提请对双汇发展进行立案调查的请求,深交所亦准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双汇发展披露问题的性质与处罚措施。为股权转让的违规事件付出代价,将是双汇发展不得不面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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