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式实施 _股票_证券_财经

期指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式实施

加入日期:2010-2-9 9:12:03

  开户门槛50万;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推出初期保证金覆盖1.5个涨停板较合适。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实施《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50万资金的开户门槛,同时强调投资者必须临柜开户,禁止非现场开户,并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威出具机关。

  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中金所、中国期货业协会也发布了配套文件,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2条。其中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的意见17条,个人投资者35条。

  据了解,经过认真研究,证监会吸收采纳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分工,证监会明确,在中金所《实施办法》中增加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业务对接要求,并规定期货公司对证券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复核。

  二是关于操作性方面,证监会明确中金所《实施办法》中仿真交易10个交易日硬性要求为累计10个交易日的时间要求。

  三是关于中金所《操作指引》中信用报告的出具部门,证监会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威出具机关。

  还有意见认为,投资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很难验证,建议增加投资者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内容。股指期货适当性制度实施过程中,期货公司有审慎选择客户的义务,同时客户也有如实陈述自身情况的义务。证监会亦采纳了该建议。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以上信息为博客会员、合作方、加盟会员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04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