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融资节奏也须实行市场化_股票_证券_财经

曹中铭:融资节奏也须实行市场化

加入日期:2010-2-6 9:29:55

  今年元月份的新股发行可谓“如火如荼”。20个交易日,发行新股35只,平均每个交易日发行1.75只。其中,中小板发行新股23只,创业板8只,沪市主板4只。35只新股首发数量27.30亿股,募集资金约424.71亿元。而在此前8个年头的元月份,累计发行新股也不过36只,也就是说,今年元月份新股发行数,已接近前8年元月份新股发行数的总和。

  不仅新股发行来势凶猛,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也当仁不让。截至2月2日,已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但尚未实施的42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规模达878.65亿元。而从元月份到2月3日,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定向增发方式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就高达40家。不管这些方案能否成行,但上市公司的求“资”若渴由此可见一斑。

  自去年新股IPO重启以来,“市场化发行”成为一个非常时髦的词汇。市场重点关注的是新股发行价格是否市场化,却往往忽略了发行节奏的市场化。实际上,无论是发行价格的市场化,还是发行节奏的市场化,至少在目前看来都遭到了扭曲。

  高价高市盈率发行、超募现象严重、新股破发大面积地发生,这些由发行价格市场化所造成的弊端,早已招致市场的诟病。市场化发行背景下,新股破发或许会成常态,但高价、高市盈率发行绝对不应该成为常态。然而事实却是,两者都成了“常态”。

  另一方面,近期股指大幅调整,呼吁监管层放缓新股发行的声音再次响起,甚至于在本月3日市场上再度出现证监会暂停新股发行审批的传言,尽管最终被证监会相关人员以“新股发审工作正常进行”予以澄清,但新年以来高密度的新股发行确实也导致市场有不堪承受之重。

  新股发行与上市公司再融资,是体现证券市场融资功能的两大形式。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方面,虽然同样须获得证监会的审核通过,但由于自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存在6个月时间的缓冲期,客观上为其灵活选择发行时机提供了充足的条件。而且,如果市场行情不好而影响到融资需求的实现,或者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或者是股价跌至发行价格以下。如此格局下,要么是上市公司选择终止执行,要么市场会自发地用 “脚”投票。如2007年某些上市公司已获证监会发审委核准发行的增发方案,由于受到后来股指暴跌的影响,终止执行的不在少数。因此,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市场本身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明显表现出市场化发行的一面。

  但新股发行则大不相同。发行人只要拿到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出于对资金的渴求,基本上都是抓紧时间发行新股,而自证券市场诞生以来,放弃发行新股的实属罕见。而且,由于核准批文由证监会所掌控,什么时候放行,涉及哪一家发行人,完全由证监会说了算,新股的发行节奏本质上由证监会决定,因此才会出现今年元月份新股大量发行的现象。

  新股发行制度历经改革又重启之后,新股发行不应轻易暂停,即使是在市场持续调整的情形下。但监管层也不应出于防通胀、防资产泡沫的目的,以加大新股发行力度的方式来吸收流动性。事实上,去年6月19日桂林三金(002275)发行新股到年底,135个交易日发行新股只有111只,平均发行速度大大低于今年元月份。而从去年6月份到今年元月份,除了去年的11月份外,新股发行数量则呈现出节节攀升的态势,“人为”控制发行节奏的痕迹暴露无遗。

  只注重新股发行价格的市场化,而忽视了发行新股与融资节奏的市场化,市场化发行无疑是“跛脚”的。而要实现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早日实施“注册制”,让市场的问题由市场自我调节与解决,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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