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3点,成都市天府广场一派车水马龙景象。在天府广场东南角,蓝色的防尘网将建设中的新成都百货大楼团团裹住。从防尘网的东北角进入施工现场,深挖的地基下面到处摆放着成堆成堆的钢筋,戴着安全帽的工人们正在地基下忙碌着。一位师傅用四川话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楼已经建几个月了,要到2011年才能够投入使用”。
而就是这座2011年才能够投入使用的新成都百货大楼,探路者(300005)却在2009年9月19日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将在1年内完成新成都百货大楼的店铺建设工作。
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师雄在给证监会的投诉信中称,这种行为“属于虚构投资项目和典型的虚假陈述,欺骗了广大公众投资者”。
成都新星为探路者2008年五大客户之首,日前公司一纸诉状将探路者告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证监会递交了举报信和投诉信,还向商务部递交了探路者违规特许经营的投诉书。探路者与金牌代理商交恶,不可避免地对探路者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募资项目陈述有虚构
探路者成为创业板公司第一被告后,中国证券报记者随即奔赴成都展开调查。
根据招股说明书,探路者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作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0,041.20万元,拟建设专卖店和商场店共79个,包括直营专卖店、直营商场店和加盟专卖店三种类型。
胡师雄出示了他1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发出的投诉信。投诉信称,探路者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称,将在成都百货大楼新馆建设直营商场店,店铺编号为37。“项目建设进度”部分显示,该店铺的建成时间为第一年。探路者签署《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为2009年9月19日,也就是说该店将在2010年9月19日前建成。
投诉信认为,“实际情况是,成都百货大楼于2008年7月正式拆除重建,根据预期,重建后的商场预计3年后即2011年7月建成开业。”根据成都当地多家媒体在旧成都百货大楼拆除时所作的报道,新成都百货大楼要到2011年才会建成并投入使用。
中国证券报记者1月27日下午在原成都百货大楼的实地走访,看到了本文开头的现场工地一幕。
而探路者1月23日在澄清公告中称,“直营商场店37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计划投入的店铺之一,并不是公司现有的直营店铺。公司将对可开店资源进行扫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程序后,适当适时地对‘直营商场店37’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履行公告义务。”
但截至记者发稿日,探路者并没有发布对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的相关公告。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探路者公司即便是进行资源扫描,也应该进行基本的情况调查”。
此外,探路者拟用募集资金在成都仁和春天三个分馆开设三家门店。胡师雄对此提出了质疑,“你们可以去仁和春天看一下,看仁和春天里面卖的是什么,再看探路者能不能进去。”
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发现,仁和春天主要卖奢侈品,其中,有两个店基本没有运动休闲和户外运动品牌,只有城南的店有户外运动品牌。记者通过电话以及会面的形式联系了三家分馆招商部工作人员,看探路者品牌是否能够进入商场经营,招商部工作人员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
营销网络与事实有出入
探路者在招股说明书中介绍,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共计430家,其中加盟店382家,直营店48家。
探路者的门店是否真如招股说明书所揭示的那样呢?中国证券报记者按照探路者官方网站公布的门店地址走访了探路者在成都的部分门店。
首先走访的是探路者所称的“武侯祠专卖店”,这是一家户外用品综合店,不仅销售探路者品牌,还销售乐斯菲斯等其他户外品牌,并非探路者专卖店。随后,记者走访了南门探路者专卖店,走访结果与武侯祠店一样,都属于综合店,而非探路者所称的专卖店。
胡师雄说,探路者将综合店里面的专柜描绘成专卖店的情况,不仅在成都存在,而且在四川雅安、德阳、绵阳等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成都走访时还发现,部分已经关掉的门店仍然还在探路者官方网站的销售网络上存在。按照探路者官方网站公布的成都销售网络,记者来到位于春熙南路金开大厦地下一层的探路者专柜,商户告诉记者,探路者早在2009年6月份以前就已经搬出去了,而探路者招股说明书的公布日期为2009年9月。
对此,探路者表示,“官方网站公布的零售店是逐渐更新的”。业内人士认为,探路者应该公布截至招股说明书披露日382家加盟店的具体地址和名称。
另外,招股说明书披露,虽然探路者存在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的撤店情况,但从整体来看,公司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数量保持较高增长;2006-2008年,探路者未出现加盟商退出的情况,2009年上半年有4家加盟商退出。
但胡师雄提供的书面证明显示,除了上述4家外,还存在其他加盟商退出的情况。他举例说,探路者哈尔滨地区原加盟商强健经贸有限公司,于2006年第二季度退出探路者加盟网络。
代理商陆续反戈影响经营
成都新星一直是探路者的金牌代理商,曾经帮助探路者公司在央视打广告,在汶川大地震时与探路者员工一起奔赴抗灾前线。但是,曾经良好的合作关系已经荡然无存。
胡师雄与探路者的交恶来自探路者在成都设立直营店,最终导致双方对簿公堂。胡师雄出示的2009年12月2日对探路者的律师函显示,纠纷的缘起在于“贵公司(探路者)在成都设立直营店,直接低价销售探路者产品,给依约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一级代理商新星公司以及川内二级经销商造成重大损失”。
胡师雄最初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我只是想减少亏损,是探路者逼我走到这一步的。”
据了解,探路者前十大金牌代理商之一的湖北腾龙商贸有限公司也聘请了律师,准备追随成都新星起诉探路者。
金牌代理商的退出对探路者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探路者2008年前五大客户中,成都新星排名第一,销售额达到1217.74万元,占探路者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84%。湖北腾龙商贸有限公司在2009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达443.65万元,占比为3.86%。两者相加,接近10%的销售比重。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得的成都新星1月11日发给证监会的举报信,成都新星认为,“自探路者股票上市后至今,已有哈尔滨、四川、湖北、重庆等地代理商被其毫无理由地随意中止或解除了代理销售合同关系,致使这4个省市60余家门店、年销售额达8500万元的市场处于瘫痪状态,导致代理商高达4000余万元的大量库存货品无法销售。”
截至发稿,中国证券报记者没有收到探路者公司的采访回复。探路者相关人士表示,“事情已经公告过了,我们不希望再炒作这件事情了”。
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事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