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共识是,走低碳生态的道路,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宜居的低碳生态城市是包括深圳在内的国内许多城市转型的必然方向。现在的问题是,找准了方向之后,谁能率先走出一条可行的成功之路?
当前,全国有十几个城市已经在实施生态城市计划,有十二个城市已经着手规划生态卫星城。而深圳又走在了前面。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政府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部市共建”方式在深圳创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
“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建设是个新生事物,内容非常丰富、任务非常艰巨。我在这里想提醒的是,目前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需要引起警觉:
一、把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保护生态就必然影响经济发展,从而对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持消极态度。其实,这种观念是站不住脚的。低碳生态日本、德国做得最好。这两个经济大国,它们的经济总量,单位GDP能耗、资源消耗、土地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都在世界上名列前茅。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培育,低碳经济会给产业更新换代注入动力,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认为搞低碳生态城市就一定要高投入,所以,在城市基本建设方面,为大拆大建,超标准建设找到了借口。追求形式主义,为生态而生态,以工程手段代替一切的急功近利做法是其典型代表。这种观念危害很大,完全背离了低碳生态发展的本质内涵。我们认为,低碳生态城市应该是建设成本可负担、发展模式可复制、自身发展可持续的城市。
三、认为低碳生态发展一定是低密度开发,宜居环境就是大片大片的绿地,从而对TOD模式(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低冲击开发模式(在开发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冲击和影响力争最小的开发模式)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曲解。其实,低碳生态城市倡导紧凑混合性的土地利用模式。比如说,罗湖口岸改造,以地铁建设为契机,通过地下空间的开发,地上地下空间的合理安排,没有多征一寸土地,没有进行大规摸拆迁,使通关和交通疏导能力由日均20万人增加到60万人。这就是遵循TOD模式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典型案例。(作者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