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中服地块”并未暗许“远洋地产”_股票_证券_财经

国土局:“中服地块”并未暗许“远洋地产”

加入日期:2010-2-4 12:23:25

  重点产业功能区土地上市都将设定条件———

  本报讯“现在的远洋地产公司并不符合‘中服’地块的竞买条件,社会上有关‘中服地块内定给远洋地产’、‘中服地块招标条件是给远洋地产量身定制’等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昨天下午,针对备受关注的“中服地块内定远洋地产”这一传言,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明确表示。他强调,中服地块的招标条件是“金融机构加房地产企业,一定要有一家金融机构进驻,才符合条件”,并称,今后像丽泽商务区、大望京等北京重点产业功能区地块上市都将设定条件,以保证功能区定位的实现。

  1月29日,市土地中心公告“中服地块”挂牌信息。该公告一经挂出后,便引起了业内的关注。原因是“中服地块”出让公告中,对竞买人设定了“门槛”,规定竞买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其中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并在联合体中绝对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

  曾经高调对外宣布要参与“中服地块”拿地的SOHO中国董事长当天发微博说“不公平”,并暗指该地块已内定。据业内人士透露,潘石屹所指的这家公司即为远洋地产,因为“去年12月24日,国寿以58.19亿元认购远洋地产9.34亿股新股,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16.57%;1月13日,国寿向中国中化收购远洋地产4.23亿股旧股,收购后国寿占远洋地产已发行股份的24.08%,跻身远洋地产第一大股东”。

  而对此,昨天曾赞荣表示,这种理解有误。“采用有可能现场竞买的挂牌出让方式而不是招标,本身就说明这块地不存在着内定开发商。中服地块竞买条件的设定实际上是为了实现CBD金融功能的定位,引进一家金融机构,必须是‘金融机构加上房地产公司’的联合体,且金融机构必须进驻进来,金融机构持有而不得散售。显然,现在的远洋地产公司并不符合。”

  就此,他还表示,今后像丽泽商务区、大望京等北京重点产业功能区地块上市都将设定条件,以保证功能区定位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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