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新股出现了破发现象。新股破发,可以促使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避免盲目追新,但同样也应引起管理层的注意:目前一级市场的询价发行机制,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据说,证监会也在最近召集了有关券商、学者等的研讨会,听取改进意见。我觉得非常必要。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笔者也想谈点看法,希望监管部门也能听听普通投资者的建议。
笔者建议,把现行的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改为一次累计投标询价。所有的征询对象,在新股询价过程中,进行一次报价。电脑系统对所有的报价进行统计,按照网下发行数量,确定最低“中标价”。所有“中标价”之上的报价,按照各个机构的实际报价,确认成交价。高报给予高价,低报给予低价。然后,承销商根据询价价格的分布,产生一个平均价,并以这个平均价,作为对网上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发行价。这样可以真正杜绝一些机构的“关系报价”、“人情报价”和可能出现的盲目报价,让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通过询价制真实地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