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保证金或再次上浮 _股票_证券_财经

中金所: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保证金或再次上浮

加入日期:2010-2-24 10:25:44

  新快报讯 (记者 强燕)作为我国金融期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已正式发布,不少投资者认为,有关标准偏高。对此,中金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主要是为了确保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所以提高了风险管理的要求。

  新规则规定,股指期货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将持仓限额的标准由600手降低到100手。“规则偏严,空间有限。”一位原来就从事商品期货投资的资深市场人士认为,在这一背景下,股指期货的吸引力不足。而中金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降低持仓限额标准可避免大户对市场的操作,提高最低保证金则可有效防范风险。

  该负责人指出,12%只是交易保证金的最低标准。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交易所实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可能还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浮,有效防范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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