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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实贷实付 监管层普查固贷

加入日期:2010-2-23 6:03:53

  “从严、从细”将成为今年银行业监管的主要特征。

  2月20日,银监会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流贷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个贷办法》)。加上此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固贷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将成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实际上,《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发布前,银监会已完成了一次针对《固贷办法》执行情况的快速检查。

  2月22日,某国有银行省级分行信贷部人士证实,春节前该行曾接受当地银监局针对固定资产贷款(下称“固贷”)的检查,目前已经结束。

  此番检查范围涉及大行和中小银行。多位中小银行人士称,当地银监局已完成检查,并出具监管意见书。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各家银行均非常重视固贷新规的落实,“谁都不愿意成为反面典型”;另一方面,基层行依然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如倒签合同、分拆贷款等。

  问题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基层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分支机构,普遍“重营销,轻管理”,业务指标压力和发展模式决定了他们在执行贷款新规的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部分银行信贷管理能力建设的滞后,也是一大客观因素。

  银监会20日称,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固贷办法》和指引的有关情况,并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解读和培训辅导力度。

  固贷大排查

  《固贷办法》实施已近4个月,“新规实施不久就开始检查,正是要抓典型。”一家中小银行高层直言。

  某大型银行负责落实《固贷办法》的人士称,放款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银监会的要求是监控信贷资金流向,从源头上确保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而这本身也是银行信贷管理的题中之义。

  目前,上述大行已将受托支付方式嵌入信贷管理系统,大额放款必须受托支付,且各类要素必须齐全(如合同、受益对象、发票等),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实现放款的操作,实现了真正的系统控制。同时,还将贷后资金监控系统单独出来,严控信贷资金流向。

  《固贷办法》的推行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遇到一些阻力,这成为此次固贷大检查的背景之一。

  来自多位银行人士的信息显示,此番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1月4日至1月22日间发放的所有固定资产贷款。

  检查重点包括五个方面,即固定贷款项目申请的合规性;贷前调查是否尽职,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贷款是否遵循“协议承诺”要求;贷款发放是否遵循“实贷实付”原则,如是否按照工程进度发放贷款,放贷前客户经理或信贷人员是否赴项目现场核查工程进度等;贷款支付是否遵循“向受益人支付”原则,是否按规定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等。

  前述中小银行高层说,作为新事物,《固贷办法》在执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只要不是银行故意违规,在目前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中,更多的是一种风险提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处罚。

  一位参与检查的银行人士透露,在贷款新规的落实过程中,基层银行存在畏难情绪,所担心的问题较多。一是担心银企关系,“给客户的感觉是用钱不方便了。”一家大行公司部人士感叹;二是担心政策收紧后授信合同的履约存在困难;三是担心派生存款减少;四是担心如果本行严格执行新政,而其他银行不执行,则自身的市场份额会下降。

  之所以会产生第二种担忧,前述银行人士举例,比如授信合同约定贷款1亿元,执行新规前,借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款,现在则需要陆续放,银行可能会面临(贷款规模)收紧后无法满足授信合同的要求。

  信贷员的“擦边球”

  在自查与监管部门的检查中,部分银行被发现一些问题。

  如,一家大行的某省级分行就被查出“实贷实付”未及时划款、没有划入指定账户,以及没有严格执行贷款用途等。

  前述中小银行高层说,虽然根据规定贷款应发放到专设的贷款账户,但直接进入企业结算账户的问题依然存在,这给贷后的资金监控带来困难。

  基层行在执行新规的过程中,不乏阳奉阴违的现象。一些银行信贷员通过所谓的变通手法,绕开“实贷实付”与“受托支付”的监管要求。

  其一为“倒签合同”。《固贷办法》自2009年10月23日起实施,一些银行信贷员于是将贷款合同伪造为此前所签的老合同,从而规避监管。“而且,这些合同的贷款金额往往很大,目的就在于让此后的贷款发放‘细水长流’。”前述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说。

  “倒签合同”滋生的温床,是一些中小银行内部计算机系统建设不完善,一旦贷款受理、审批、发放无法做到全流程联网监控,就难以识破这种“时空转换”的伎俩。

  其二为分拆贷款,化整为零。根据《固贷办法》,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才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

  “若将500万元的贷款分拆成5个100万,就规避了政策。”另一国有大行人士表示。部分银监局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上述做法。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尚有部分中小银行未严格执行固贷办法,仍对一些贷款凭证不全的公司发放贷款,贷款用途方面,甚至还出现借款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去购置土地的情况。

  但业内人士称,中小银行的问题需要分开看,一方面可能是刻意规避,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自身能力建设的滞后问题,“信贷管理是个系统工程,而有些小银行的放款流程和IT系统还不够健全”。

  (本报记者付玉、田林对本文亦有贡献)

【作者:陈昆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王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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