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郭新志 发自成都
沸沸扬扬的 “紫金矿业汀江污染案”终于让紫金矿业(601899,SH;02899,HK)高管受罚,但围绕这一中国污染企业有历以来最高额度的环保罚单,最终的处罚结果依然引来众多非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2月29日)独家获悉,12月28
日~29日,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和行政复议处已连续两日约谈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重庆绿联)的有关负责人,就紫金矿业的处理结果进行沟通。在28日的重庆面谈中,“福建省环保厅强调对紫金矿业相关处罚是依法行政、顶格处罚”,重庆绿联会长吴登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但紫金矿业在A股和H股公布的董事长薪酬相差近300万元,最终的处罚 “过轻”;且该公司所造成的污染,不单是对水体污染,应该全面评估对当地生态系统所造成的危害,综合评估,全面赔偿。
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一位负责人证实了会谈一事,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厅是按照紫金矿业提供的董事长收入证明进行的顶格处罚。至于A股和H股薪酬相差过大一事,其并不清楚。”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董秘办,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高管薪酬两地数据差292万元
12月27日,福建省环保厅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董事以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被处以70.6万元和4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在此之前,紫金矿业亦被罚956万元,成为中国污染企业有历以来最高额度的环保罚单。
至此,发生于4个多月前的“紫金矿业汀江污染案”似乎告一段落。但对环保部门做出的上述处罚,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董事长陈景河是否是按照顶格处罚?一笔罚单能否修复当地的生态环境?”
“为何紫金矿业A股和H股公布的董事长年薪相差292万元?”吴登明在了解到如此差异后,对福建省环保厅的处罚提出异议。一些关注此事的人士亦提出了类似的疑问。
一个多月前,当紫金矿业被罚款后,重庆绿联向国家环保部递交了要求对此事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当时,吴登明就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福建环保厅对被处罚人认定不准确,有“弃卒保车”、掩饰违法根源之嫌。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该类事故的发生,不能简单认定为紫金山金铜矿的一时疏忽和工厂领导的个人问题,而应该追究紫金矿业普遍缺失、长期缺失、严重缺失的环境管理。
据悉,这一复议申请在11月3日左右被送到了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3天前,福建省环保厅又追究了董事长陈景河、董事以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的责任,按照两人在公司上一年所获得收入的50%进行处罚。
“这已经是按照规定进行的顶格处罚”,前述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两人的收入证明都是紫金矿业方面提供的,当时已要求紫金矿业提供的收入必须与往年财报一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若以紫金矿业A股年报公布的2009年董事长陈景河年薪275.98万元(税前)计算,扣除各种税项后按照50%罚款,最终的罚款额与公布的额度相差无几。
然而,紫金矿业H股公布的年报显示,去年陈景河的薪金总额为568万元 (税前),这里面包括薪酬、津贴、实物利益、分红等三部分。这与A股公布的年薪相差292万元。“至于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我们并不清楚”,前述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下午就此致电紫金矿业董秘办,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紫金矿业所聘用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一位资深会计师称,出现这种差异最大的可能是两地的薪酬构成不同、统一口径不一样,理论上两地市场公布的年薪应该一致。
NGO:调查应再全面些
12月28日下午4点,来自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的一位司长、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一名处长亲赴重庆,与吴登明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沟通。前述福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证实了这次会谈,但他强调,“福建方面只是陪同环保部参加了沟通”。
但在吴登明看来,福建方面在会谈中还是唱主角。“他们一直强调对紫金矿业相关处罚是依法行政、顶格处罚”,吴登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福建省环保厅方面称,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个人,都是按照国家法规来认定,按最高的标准处罚。
福建省环保厅给出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此次陈景河和邹来昌接到的罚单金额恰是他们上年收入的50%。
“追加高管处罚”是重庆绿联此前在行政复议申请中认为被遗漏的地方。吴登明在沟通中一直强调,紫金矿业所造成的污染,不单单是对水体的污染,应该全面评估对事发地整个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伤害,综合评估,全面赔偿,对受害者的赔偿也不能给一笔钱了事。
虽然会谈没有取得多大进展,但吴登明强调,环保部的态度相当诚恳。当天晚上,福建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官员便返回了北京。
对于重庆绿联向国家环保部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国家环保部已向吴登明承诺,将详细调查后出具书面回复函。吴登明说,“我对紫金矿业现有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调查应该再全面些、处罚的力度应该再大些。”而重庆绿联重要参与者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亦表示,如果环保部最终的裁决有失公平,他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责任编辑: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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