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宇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评估机构母子公司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证券评估机构集团化发展,采用母子公司经营模式,以统一执业标准,统一执业质量控制机制,统一内部培训体系,统一企业标识,统一信息系统为目标。
母子公司试点工作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实施,具体条件和程序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另行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试点成功后,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独立对外出具相应项目的评估报告,可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提高评估服务的效率。
分析人士指出,此前根据2005年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评估机构不可以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但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上规定,是基于当时评估行业发展的现状制定的,有其必要性。但经过这几年的评估实践来看,这些规定不利于机构的规模化发展。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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