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6)东风汽车- 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凯马)增资事宜,经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及其股东协商,决定由公司出资12291万元对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凯马10%的股权。目前,公司已向山东凯马支付了上述增资款,山东凯马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777)新潮实业-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所属搅拌罐及搅龙设备(账面净值3844512.60元)于2010年12月24日对外处置,处置价格为342000.00元,亏损3509089.52元;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所属编织机、护套生产线等设备(账面净值1012074.05元)于2010年12月27日对外出售,出售金额为63684.00元,亏损949614.74元。上述款项均已全额收回。 上述设备处置对公司合并报表将产生一定影响。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793)ST宜纸-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收到宜宾市财政局有关通知,决定给予公司2000万元环保运行财政补贴,目前该项财政补贴资金已划入公司账户。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796)钱江生化-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六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公司(下称:浙江诚泰)持股100%,下称:平湖诚泰]增资参股及调整成立房地产公司的议案,即:对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有关决议进行修正,由原先与浙江诚泰合资组建房地产公司的方案改为增资参股平湖诚泰的形式共同开发有关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投资总额仍然为20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参股平湖诚泰,14000万元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平湖诚泰。本次增资价格以平湖诚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2.502元)为依据,确定每份股权的增资价格为2.50元。增资后,平湖诚泰的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24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通过公司以自筹资金14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信银行海宁支行贷款给平湖诚泰的议案,年利率为12%,贷款期限为二年。浙江诚泰与海宁蒙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3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03)威远生化-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拥有的位于鹿泉市李村镇的三宗土地(面积共计69108.9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2317.76平方米)(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拟转让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439.18万元),以1036万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936万元整;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价款100万元整)转让给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转让属于闲置资产的处置,预计在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公司可获得约412万元的收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26)兰生股份-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72.30%的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博文)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调解书》,就大博文诉上海美宝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美宝置业)、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发展公司)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大博文与被告美宝置业双方于2006年6月15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予以解除;美宝置业返还大博文保证金200万元、补偿大博文投入该项目的前期铺设管线等损失50万元,共计250万元;大博文支付美宝置业租金共计600万元;上述款项经折抵后,由大博文支付美宝置业350万元,该款项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大博文放弃追究被告发展公司连带责任的权利。一审案件受理费375223元,减半收取187611.5元,由大博文负担;原二审案件受理费47201元,退还大博文。各方当事人就上述合同书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全部了结,无其他争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59)王府井-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接实际控制人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王府井东安)通知,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决定将王府井东安划转给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国资委组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发生变化,最终控制人仍为国资委。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82)大成股份-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82)大成股份-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893)航空动力-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0245万股,将于2011年1月5日起上市流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0963)岳阳纸业-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12月24日结束,截至该日,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同时,本次配股网上、网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合计为190959038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195660033股的97.60%,本次发行成功。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006)大秦铁路-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二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与控股股东太原铁路局(下称:太原局)之间就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由年初预计的人民币128050万元、32900万元,调整为164400万元、29700万元(公司完成收购太原局运输主业相关资产及股权事项后)。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协议已根据收购后新的资产范围重新签订。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601)中国太保-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简称:太平洋安泰)全部5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产交所)挂牌转让,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与产交所确认的合格受让方,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协议》,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95000万元。此项交易的最终完成尚待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727)上海电气- 2010年12月2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金太阳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金太阳)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交大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交大泰阳)全部61.35%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网络竞价后转让给江苏金太阳,股权转让价款以交大泰阳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62662811元。2010年12月27日,上述股权转让已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产权交割手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766)中国南车-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一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南车集团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766)中国南车-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下称:南车集团)重新签署《产品互供框架协议》、《综合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原协议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各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南车集团(及/或其下属企业,下合称:关联方)销售及采购产品,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关联交易上限分别为627692千元及621216千元、677677千元及633966千元、759176千元及710824千元;向关联方提供及采购服务、租入及租出房屋,2011年-2013年每年的关联交易上限均为45000千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898)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其中,聘任杨列克为公司总裁;同意王元亨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聘任周东洲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公司秘书。 三、选举王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899)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下称:信宜紫金)于2010年12月24日,应“9.21”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约见,听取了该小组“关于‘9.21’茂名市信宜紫金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相关责任的认定”通报,并与茂名市、信宜市两级政府就有关善后事宜进行了交流。调查结论认定,“9.21”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是一起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就事故原因作出相关分析。 鉴于此次事件损失较大,信宜紫金可能面临较大赔偿,其目前资产状况缺乏现金和可直接变现的资产,且有2亿多元的债务;公司已同意信宜紫金董事会的决议,整体出售银岩锡矿资产(含采矿权),优先用于灾民理赔,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601899)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景河、董事邹来昌(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称:省环保厅)下发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3日、16日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省环保厅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陈景河罚款人民币七十万五千九百九十七元;对邹来昌罚款人民币四十四万九千七百六十八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900950)新城B股-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新城万嘉)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合作,设立“2010年中诚信托新城金郡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上海新城金郡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2亿元;下称:新城金郡)所属青浦漕盈路项目建设。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的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由中诚信托负责募集;次级受益权由新城万嘉以其对新城金郡享有的债权认购;信托计划期限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信托计划综合成本为不超过13%/年。信托计划资金中,3亿元用于受让新城万嘉持有的新城金郡93.75%股权,不超过1.5亿元用于向新城金郡进行单方面增资,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新城金郡注册资本增至不超过4.7亿元,中诚信托将代表信托计划持有新城金郡不超过95.75%的股权。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之日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满24个月之日期间内,新城金郡向中诚信托偿付优先级受益资金的本金及收益,优先级受益人取得其全部投资回报退出信托计划后,新城万嘉有权要求中诚信托终止信托计划。为保证新城金郡履行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各项义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城金郡以其享有的本项目F-2-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