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监管层不断地提示房地产信托领域的风险,但在高收益的诱惑之下,信托公司并没有放慢发行房地产信托计划的步伐。普益财富发布的11月份信托月度报告显示,房地产信托继续占据信托产品的主导,而包括房地产信托在内的个别领域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呈现“倒挂”现象。
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11月共有43家信托公司发行141款集合信托产品,环比增加35.58%,同比增加88.00%。从运用领域看,11月房地产领域产品发行量居首,为46款,其次是工商企业领域和证券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与上月相比,11月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领域有所扩大,运用于金融和商品的产品数量为9款。普益财富认为,对于整个信托行业来说,这种做法可以降低信托资金运用的行业集中度过高风险。
从资金运用领域来看,房地产信托产品以120.04亿元的成立规模占据首位,工商企业次之,为54.92亿元。从成立产品数量来看,房地产信托单款产品的募集规模较大,根据公布募集规模的产品测算,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平均募集规模为3.24亿元,工商企业领域的平均募集规模为1.77亿元。这种单款产品成立规模的巨大差异,也直接体现了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的特点。11月房地产信托产品成立规模的持续扩大,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
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房价高企的特殊时期,银监会出于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防范由房地产信托产品引发的金融系统风险两方面的考虑,已经在11月12日下发《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文件分别要求信托公司和各地银监局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自查和监管控制。文件下发后,部分信托公司主动暂停了房地产信托业务。《通知》没有强制要求各信托公司停止房地产信托业务,在监管手段上给予了信托公司更大的活动空间,只要其开展的房地产信托业务符合银监会的规定,就可以继续发行该类信托产品。对于部分信托公司暂停该类业务,普益财富认为,一方面是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配合监管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11月份个别领域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呈现“倒挂”现象。从市场整体来看,2至3年(不含)期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较3年期以上的产品预期收益率高0.5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领域的这一差额为1.19个百分点。究其原因,普益财富认为主要是由于目前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托产品流通转让平台,直接导致其流动性较差,投资于信托产品的资金在其存续期内被锁定,在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和房地产调控日益加剧的背景下,资金面临较大的风险。
因此,期限较长的信托产品就需要设计更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这种风险,在风险降低的同时,收益率也自然下降。而当使用保障程度较高的风险控制措施时,其所降低的风险大于因期限延长而增加的风险,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就很有可能出现收益率“倒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