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可能在明年年初开征,所得收入将投入公租房建设
本报讯(记者 薛哲)我市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似乎已呼之欲出。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高档住房征税仍无具体时间表。
时间 可能会在明年年初
根据《通知》,房产税征收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征收房产税的时间和方式,还有待中央批复。”市财政局官员表示,我市是全国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获得批复后将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很可能会设在明年年初。
方式 传闻有两种征收可能
目前,关于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方式,流传着很多版本。
一位接近设计房产税的人士表示,房产税的征收方式至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按照人均面积征收。比如一家有三口人,每人仅能拥有一定面积的房产,若超出该面积,就对多余的房产按照面积征收;另一种则是针对套数征税。若一个家庭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则针对二套以上的住房征税,金额是按每套房产的实际市值征收。
重庆工商大学财税专家尚克文认为,若政府要保证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按套征收更为现实。政府可依照每套房产的售价和品质设定不同的税率,按照(房产评估价格-费用)×税率的方式征收房产税,这样更能体现税收的调控作用。
对于这些“坊间传闻”,市财政局官员表示,目前该税种的具体内容仍是机密,不便对外界透露。具体的征收方式需要等待中央批复。
用途 将投入公租房建设
“开征房产税并不是政府为了增加收入,更多是起调节楼市的作用。”市财政局官员称。
事实上,征收房产税仅是我市房产调控“组合拳”之中的一步。按照我市的房地产调控思路,要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住房制度体系。
按照我市今年年初规划的,促成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组合拳”,政府提供公租房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对于中高收入者,主要靠市场出售的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而别墅、花园洋房一类的高档住房,则要进行一定的约束。房产税所得的收入,将会投入到我市的公租房建设中。
同时,我市还于今年调整了契税税率,其中规定家庭首套住房且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其余按照1.5%~3%的税率征收。在卖房产生的营业税方面,出售购买不足5年的高档房,按照销售收入的5%征收。出售超过5年的高档房,按照(销售收入-购房价格)×5%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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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不能寄望房产税
住建部:明年房价趋稳
据南方日报消息 尽管不少市场人士及专家学者对房产税寄予厚望,但前天,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房产税并不能解决目前楼市的困境。
王珏林认为,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房地产税就能解决的,房地产市场要加快法制建设和管理。他表示,房地产税只能根据条件成熟后分批推进,成熟一个,批准一个。“此外,之前的加息不是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不会因为加息对房地产政策作出调整。”
王珏林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全面、不成熟的市场,受各种因素影响非常大,市场发展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从阶段性采取一些政策调整市场属于正常行为。但房地产市场要可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有管理措施、手段的参与,即法制管理。
谈到对2011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判断,王珏林认为有四个关键因素:一是政策预期延长了市场的观望期,随着时间推移,房屋销售量会有所增加;二是随着土地供应量增加,贷款政策趋紧,消费政策受限,房价、地价起伏也将趋稳,不会出现大涨大落;三是消费政策倾斜,对投资性购房限制,刚性需求将成为消费市场主体,投机也将减少;四是经济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大环境看好,房地产投资、土地开发势头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