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昨天发布公告称,山东监管局近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于日前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指出了公司在五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
,十多年来,张裕大股东张裕集团只从上市公司收钱,但并未兑现承诺进行品牌推广。
大股东坐享4.7亿商标使用费
商标权属问题成为山东证监局责令整改的重要方面。根据公告,山东证监局指出,截至2010年6月,上市公司累计向张裕集团支付了4.6827亿元商标使用费,集团公司几乎未发生广告费支出。张裕集团收取了大额商标使用费却对商标的维护没有做出任何贡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据了解,1997年张裕股份公司成立时,张裕集团与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张裕等商标由公司无限期、独占使用,公司按相关商品销售额的2%支付集团商标使用费,同时约定集团所收到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商标及使用商标的产品。
同时,由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创立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尽管完全有条件由上市公司进行注册,但仍由张裕集团于2009年注册后特许给公司使用,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对此,山东证监局要求张裕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上市公司与张裕集团的商标权属纠纷问题,争取早日将张裕等商标注入上市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对于新注册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将商标注册人变更为上市公司;在商标变更手续完成之前,不得向张裕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
连续两年提前向控股股东派现
张裕在业内以分红慷慨而著称,但此次也被查出问题,股份公司连续两年提前向控股股东分红4.68亿元。山东证监局因此要求张裕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归还上述提前分配红利并付利息。
其实,对于张裕的“提前派现”,市场上一直有声音认为这是向公司管理层“回馈”。据悉,张裕公司控股股东张裕集团的股权由裕华投资、意利瓦萨隆诺投资公司、国际金融公司以及烟台市国资委共同持有,其中,员工持股的裕华投资占据相对控股地位。
在财务核算方面,张裕近几年也一直存在多计提广告费的情形,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逐年累计多计提广告费13354万元,其中2009年多计提375万元,以前年度多计提12997万元。该事项致使公司虚减2009年净利润281.25万元,以前年度净利润披露也不准确。
另外,张裕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导致公司2009年半年报披露的销售收入中少计227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张裕葡萄种植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导致公司2009年少计销售收入219.79万元,2010年半年报多计销售收入362.78万元。
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还指出张裕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披露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
本报记者 胡笑红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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