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小平
本报讯 11月25日,S*ST光明(000587)管理人与大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前者拟将公司合法拥有的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转让予光明集团,转让价格为5300万元。此举是S*ST光明破产重整路上的重要一步。
资料显示,S*ST光明公司
管理人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拍卖机构分别于2010年10月12日、10月27日、11月12日先后三次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但均因无合格竞买者参与竞买而流拍。
S*ST光明称,为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确保筹集必要的资金向债权人进行清偿,经公司管理人与光明集团沟通,光明集团同意购买标的资产,接收并妥善安置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大职工,保证社会稳定,避免公司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而被破产清算。鉴于标的资产第三次流拍的价格为5297.41万元,双方同意,此次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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