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曝光】青海碱业7年欠债60亿 大股东冯光成被监视居住_顶尖财经网

【股市曝光】青海碱业7年欠债60亿 大股东冯光成被监视居住

加入日期:2010-11-27 12:14:58

最新信息显示,浙江玻璃(0739.HK)实际控制人,浙江光宇集团董事长冯光成已经在事实上被浙江省绍兴县有关机构予以监视居住。而此前的9月30日,青海碱业被海西州政府接管。

青海碱业这家始于2003年下半年才动工兴建的新企业,在过去7年间,究竟欠下了多少笔巨债?这些巨债的债权人,如今又在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权?

举债建厂

“这座厂子基本都是用我们青海银行机构的贷款建设起来的,在海西州,几乎人人皆知。”德令哈市多名出租车司机如是说。

青海碱业作为青海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正式破土动工于2003年7月,项目设计总产能达270万吨(设计产能号称亚洲最大),其中一期产能90万吨,于2005年9月28日投产,二期产能设计为90万吨,但受困投资方资金不到位因素,虽破土于2007年,但迄今未能建成。

记者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获知,青海碱业一期工程投资之初,大股东浙江玻璃就负重前行。

“一期工程总投资16.3亿元人民币,但项目甫一开工,青海碱业就通过各种渠道,开始拆借银行渠道的资金。”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二期项目开工之前,青海碱业借助地方政府打招呼等方式,从农行至少获得了超过5亿元的贷款。他称,5亿元的一期项目贷款只是一个开始。伴随着二期上马,中国农业银行海西分行提供给青海碱业的长期贷款突破了10亿元。

“他们主要通过及时偿付利息等方式,来增加银行机构对公司偿债能力的评级和信任,截止到2010年6月,农行对青海碱业形成的长期贷款金额为11.2亿元,短期借款为5500万元。”

记者从海西州政府和银行债权方获知的数据显示,从建厂之初到如今,青海碱业仅在银行间各类资金贷款、财务租赁项目金额就超过30亿元。其中,农行11.7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9.59亿元;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1亿元;建设银行海西分行3.69亿元;招商银行西安分行2780万元。与此同时,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还向青海碱业办理了6.9亿元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

“与以上本金相比,青海碱业每月需要为以上借款归还至少1000万元以上的孽生利息,如农业银行,自2010年4月开始欠息,迄今欠息总额已经达到5000万元。”青海碱业一位原管理层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坦陈,巨额债务泰山压顶导致财务成本日益高企,企业财务状况自2009年三季度以来,已经陷入极度困难状态。

债权人和股权合作方发难

2007年6月,大股东浙江玻璃与二股东新湖集团就青海碱业增资扩股协议成功签约,使得青海碱业资本金从5.4806亿元增加到14.5266亿元,完成了青海碱业二期项目资本金到位,这被外界解读为有利于企业规模化效益和市场化竞争机制的形成。

但后来的事实却并不如人意。包括青海省政府在内的官方人士认为,青海碱业资金困局始于二期项目。

因为银行间资金的债台高筑,引起了银行机构对自有资金安全投放的担忧。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是第一个向青海碱业提起诉讼的金融机构。这家总部位于北京、隶属工商银行的机构,第一个向司法机关发出了资产保全申请。

“在案信息资料显示,工银金融发起诉讼之后,截止到2010年9月,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债权人,陆续发起了资产重振申请,资产保全申请。”青海省公安厅二处(经济侦查总队)人士透露,这些案件作为经济案件,已经予以立案。

与此同时,青海碱业二股东——新湖集团也开始发难。

一方面拖欠应投股本金1.3亿元,另一方面,新湖集团也于2010年9月之前,向青海省有关方面,发出了要求制止青海碱业大股东严重侵害小股东、债权人利益行为的紧急报告。

一时间,银行诉讼与二股东反目相继袭来。

60亿元巨债

资料显示,青海碱业一期总投资16.3亿元。二期预计总投资17.8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13亿元)。这两笔投资相加为34.1亿元,恰恰与银行间借款、拖欠利息及固定资产租赁总额,即34亿元的数字吻合。

“我们说青海碱业基本是用沉淀于青海省的资金建设起来的说法,正是基于此。”海西州副州长马杰拒绝详细评价青海碱业的过往业绩,但对于资金借款问题如数家珍。

另一位海西州政府官员透露,投资总额与借款总额相抵之后,仍然不是青海碱业债务黑洞的真实数据。

记者通过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等渠道获知,比银行间直接借款更沉重的债务,来自于大股东的“拆东墙补西墙”。迄今,青海碱业总计发生5笔以上资产担保抵押行为。分别为,为浙江玻璃担保借款7.5亿元;浙江玻璃利用青海碱业股权进行质押,向民生银行贷款9.96亿元,其中股权质押4.5亿元;利用动产质押,向建设银行贷款6.8亿元,向农业银行贷款4.5亿元;利用青海碱业土地质押,以1755亩土地向浙江建行绍兴支行抵押,贷款5484万元,利用青海碱业石灰岩抵押,向中国银行青海分行贷款1亿元。

若与此前已经以青海碱业为主体,进行直接借贷的银行资金叠加,青海碱业面临着64亿元的债务。

即便如此,这仍然不是全部。海西州政府人士透露,青海碱业还有超过1.3亿元的社会借款。已知借款分别有昆仑碱业(蒙西联)0.75亿元,海西州投资公司0.595亿元。

除此之外,青海碱业迄今至少拖欠供应商的原材料货款1.67亿元。而来自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的账目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7月,青海碱业合计欠税1.14亿元。

 

 

祸起大股东挪用

究其根源,发生在青海碱业身上的资本悲剧,与其大股东——浙江玻璃的实际控制人冯光成的左右腾挪之举,密不可分。

资料显示,青海碱业甫一开工,这家企业就为大股东浙江玻璃担负着每月供应3万吨纯碱的关联交易任务。正是因为每月3万吨的纯碱,青海碱业变成了浙江玻璃的提款机,而几乎每一笔大宗纯碱交易款项,都未能很快地付款到位。

“一开始,我们也很怀疑青海碱业为何负债高达34亿元,同时产生了超过30亿元的巨额担保及质押债务纠纷。按理说,该厂单月产能高达10万吨,每吨按700元成本(含各项营运费用)计算,售价按900元计算,单月盈利能力至少也可以达到2000万元。”海西州政府一位官员表示,按照这一盈利能力,即便青海碱业每月需要偿付银行贷款利息超过1500万元,也不至于如此潦倒。

他称,伴随海西州及青海省对青海碱业的历史账目深入审查,逐步发现,青海碱业名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实质上,大量利益遭遇隐性输送。由于是货款资金,长期被大股东拖欠,这也直接导致青海碱业唯有四处告借举债,方能维系正常生产。

“大股东拖欠的碱款数目巨大,非常惊人。”由于相关数据未经审计部门最终核算,该官员表示,有可能是几亿元,也有可能是十几亿元。

从上市公司资金流转的角度看,显然,浙江玻璃通过拖欠子公司青海碱业货款等方式,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资金挪用之实。

与拖欠货款相比,冯光成与浙江玻璃,以及青海碱业二股东浙江新湖集团,也自始自终都没有100%完成对青海碱业应投资本股金的到位。

按照公司发起条款,大股东必须实际资金到位,方能履行享有相应的股东职责和权利。在青海碱业事宜上,浙江玻璃享受到了所有的好处,而原本约定好的,本该及时到账的资本金却始终没有履约。

即便如此,浙江玻璃仍然觉得不过瘾。利用大股东地位,“唆使”青海碱业贷款并形成各类欠款高达34亿元。

青海碱业一次次地为浙江玻璃抵押担保到了各类贷款及借款,这一金额高达30亿元的巨债,最终使得浙江玻璃的债权人——所有地处江浙沿海一带的银行共同拿起法律武器,冻结了浙江玻璃在青海碱业的全部股权。几乎同时,青海碱业自身的债权方——青海省境内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开始紧张起来。所有债权人开始发动各自属地的政府资源。

债务

直接债务

农业银行11.75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9.59亿元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1亿元

建设银行海西分行3.69亿元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2780万元

工银金融租赁公司6.9亿元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业务

间接债务

为浙江玻璃担保借款7.5亿元

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向民生银行贷款9.96亿元

大股东利用动产质押向建设银行贷款6.8亿元,向农业银行贷款4.5亿元

大股东利用土地质押向浙江建行绍兴支行贷款5484万元

大股东利用石灰岩抵押向中国银行青海分行贷款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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