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广明
昨日,发改委再次就价格调控发表文章,要求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这已经是近几日来发改委发表的第四篇文章。
发改委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多,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环节入手,切实保障粮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应,稳定居民生活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发改委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
近期一些商品价格出现上涨过快,除了与供求因素有关外,游资炒作也是其中重要的推手。对此,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下决心整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其中,要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要规范粮食、棉花、糖料等农产品收购秩序,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防止过度投机。
同时,发改委还表示,要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细化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乱涨价行为;制定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审核工作,防止不合理涨价。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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