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针对近期市场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的情况,近日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确保物价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
今年1-10月,陕西省CPI同比上涨3.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3.4个百分点。进入11月份以来,陕西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价格持续走高,各地大部分小吃等餐饮价格比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明显上涨,平均涨幅在20%-35%。
陕西省物价局局长张文波介绍,陕西省将通过五项措施稳定物价。一是继续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产品(000061)流通;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对价格异常波动和紧急问题及时报告、并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三是从严管理和清理政府调价的项目和标准,今年陕西不再出台政府管理的新的提价项目,四是适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可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五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天津市从2月份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来,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向1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享受价格补贴的达到165.4万人次。
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天津市2008年建立起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按照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增加的生活支出,当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时,天津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自动启动,对城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救助户实施相应补助。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逐步上涨,特别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较高,给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妥善安定群众生活,天津市从2月份起启动这项机制。目前,11月份补助发放正在进行之中。
云南省民政部门表示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研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措施,必要时可增发临时补贴。昆明市将出台“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对低保人员的补贴制度,确保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
为化解物价上涨给高校学生食堂带来的压力,陕西通过“一元菜”、“免费汤”等措施,保证贫困学生生活不受影响。据了解,为了照顾贫困学生的生活,陕西省教育厅要求高校食堂高中低档菜品比例为3∶5∶2,其中1元钱以下的菜不少于10%,并免费提供菜汤。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目前已发放奖助学金5亿多元,发放助学贷款9.2亿元,为特困生减免学费1亿多元,受助贫困大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3。此外,陕西省级财政还一次性下拨6000万元作为物价补贴,最近已全部下拨到校,达到公办普通高校每生平均补贴100元。
乌鲁木齐市采取设立蔬菜直销店等应对措施,做好价格调节工作。为了在保证质量和品质的前提下,让蔬菜等农副产品直接走上市民餐桌,今年9月开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尝试探索建设蔬菜等农副产品配送直销体系,大力推进农副产品进社区工作,由政府投资建立蔬菜直销店,选择有实力专业从事蔬菜副食品流通的大型企业经营,通过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这项惠民便民措施一经推出立即受到辖区居民欢迎,目前,水磨沟区已陆续建起24家政府蔬菜副食品直销店,还有7家将在年底前开业。乌鲁木齐市提出,力争明年实现中心城区4个区均有蔬菜直销店落户。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蔬菜储备制度,全力保障今冬明春蔬菜供应。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1月上旬,乌鲁木齐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有所回落,其中16种大路菜均价较10月下旬下降4.13%。(参与采写记者:杨一苗、梁爱平、邹兰、关桂峰、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