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冰)因在财务核算和商标使用权等5个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被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责令整改。昨日晚间,张裕发布公告证实已收到整改通知。
通知中指出,张裕近几年一直存在多计提广告费的问题。截至2009年12月31日,
公司逐年累计多计提广告费1.3354亿元,其中2009年多计提的375万元,致使张裕虚减2009年净利润281.25万元。加上部分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产生部分库存商品已出库未确认收入,或部分库存商品未出库已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及部分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使得最后公司的利润数字披露不准确。财报数据显示,张裕公司去年全年共实现净利润11.2733亿元人民币,今年前三季度实现8.914亿元,同比上升22.58%。
证监会表示,张裕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张裕公司在商标使用方面的问题也是被证监会重点提及的。据悉,张裕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是由张裕上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创立的,却是由张裕集团注册后特许给上市公司使用,参照1997年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每年支付相关商品销售收入的2%作为使用费。该行为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对于整改要求,证监会提到,张裕应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上市公司与张裕集团的商标权属纠纷问题,早日将张裕等商标注入上市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对于新注册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将商标注册人由张裕集团变更为上市公司;在商标变更手续完成之前,不得向张裕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商标使用费。
此外,整改要求还涉及到张裕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公司治理和公司提前向控股股东分配红利等方面。
张裕昨日在公告中表示,对于上述问题和要求,公司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
针对具体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时间表,记者昨日随即致电张裕战略发展部相关负责人,但其表示自己无法回答任何问题,需要向公司股份办咨询。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未能联系到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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