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出内幕交易严打令 A股影响_顶尖财经网

国务院发出内幕交易严打令 A股影响

加入日期:2010-11-19 8: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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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五策并举 打防结合狠治内幕交易
  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五方面入手,从严防范、打击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下一阶段将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改善环境、打防结合、监管协作等方面入手从严打击防范内幕交易行为,配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推进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法制办联合启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小组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专题调研工作,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向132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发送了专题调查问卷。
  调查表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存在三种决策模式,即由上而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决策,后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停牌)、自下而上(上市公司决策并停牌,后通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间发起(集团决策,向上通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向下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停牌),其中又以由上而下的方式最为主流。
  由此,上市公司在内幕信息的处理上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一是决策链条长、涉及环节较多,导致内幕信息扩散严重,近期查处一个案件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达546人之众;二是决策主体对内幕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尤其在取证、认定环节比较困难,执法部门对内幕交易形成的威慑力仍然不够;四是地方有关部门内幕信息制度安排的约束力尚未到位。
  这位负责人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内幕交易各参与方主观意识淡漠;制度不够健全,内幕信息处理与日常信息的处理没有区别,特殊信息普通化;内幕交易利益驱动力强,存在巨大的收益空间;成熟的股市文化尚未形成;内幕交易打击困难、违规成本相对较低。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从严防范、打击内幕交易行为。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推动改进和完善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审议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防范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二是健全机制,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并实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提高相关各方对内幕交易防范的意识。证监会2008年开始着手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以来,已有21家上市公司进行了有效实践,接下来将由试点转入全面推行阶段。负责人称,随着下一步各地方有关部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将对内幕信息形成社会全覆盖。
  三是改善环境,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券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抵制内幕交易的自觉性。
  四是打防结合,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进一步保持对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
  五是监管协作,加强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不断提高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效果,提高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水平。(.上.证.马.婧.妤.艾.家.静)


  国资委:落实先停牌 后沟通机制
  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使之成为资本市场诚信守法的表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
  这位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并为此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效应。
  这位负责人表示,如何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使之成为资本市场诚信守法的表率,是当前我委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同时也为配合此次《意见》的出台,今后国资委将在加强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方面采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国资委将及时制定和发布有关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股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进行部署。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配合上市公司按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要建立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特殊决策程序;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严格落实先停牌、后沟通制度,并加强对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按《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对内幕交易防控工作进行考核。三是组织开展国有股东全面自查活动。四是联合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培训力度,强化国有股东的守法诚信意识。( .申.屠.青.南 .中.国.证.券.报)


  重大事项须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研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转发了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要求构建对内幕交易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尽可能缩小内幕知情人范围,原则上应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
  《通知》指出,当前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一些案件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很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根据《刑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相关各方要加强对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的管理,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通知》强调,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参与。各地区要按照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内幕信息涉及范围更加广泛。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内幕交易方式更加多样,操作手段更加隐蔽,涉及内幕交易的主体更加多元,防控内幕交易的任务复杂而艰巨。内幕交易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妨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和资源配置的效率,是触犯《刑法》和《证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在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新形势下,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的总体任务依然较为严峻。
  下一步,证监会将从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制订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推动改进和完善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相关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审议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防范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二是从健全机制入手,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并实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提高相关各方对内幕交易防范的意识。三是从改善环境入手,进一步加强针对内幕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券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抵制内幕交易的自觉性。四是从打防结合入手,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自今年下半年开展打击内幕交易专项工作以来,证监会集中立案查处一批内幕交易案件,初见成效,内幕交易异动线索与前期相比有所下降。今后,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保持对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五是从监管协作入手,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不断提高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效果,切实提高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水平。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95起,占新增案件的45%。2008年移送公安的内幕交易案件为4起,2009年移送8起,今年以来已移送14起。(.申.屠.青.南 .中.国.证.券.报)


  撕碎内幕:券业解读联手严打
  股票 严打内幕交易无疑将成为证监会等部委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多部委将联合出手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严防内幕交易,这些年证监会一直都在提。但联合其他部委一起发出通知,这还是头一次,具有一定的震慑力。深圳某券商并购重组部人士表示。
  上述券商人士认为,关于完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等制度,实现有效防控的内容,是该《意见》的重中之重。这几项制度也一直有所提及,但此番重申必将加强其执行力度。
  也有投行人士猜测,最近股市连续几天深度下挫,市场上也风传关于基金人士参与公私募对倒等内幕交易行为,此次发文或是对近期相关事件的表态。
  《意见》也因期指时代的来临而特别提出: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内幕交易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根据刑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随着股指期货推出,将对监管环境和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有效防范政策性消息带来的内幕交易,是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某期货公司管理人士对此表示,和股票时代不同,由于期指具有杠杆效应,对于信息又特别敏感,利用期指内幕交易获利将可能达到数倍。政策信息尤其对股指波动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提前泄露,将导致市场极大的不公平。
  《意见》还表示:证监会要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抓紧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1月18日表示,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成效显著,异常交易情况明显减少。1月~10月,新增非正式调查案件100件,和内幕交易有关的74件;正式立案的88件案件中,有42件是内幕交易案件。
  今年以来已被披露并广受关注的内幕交易案件有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天山纺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中信证券原投行高管谢风华涉嫌内幕交易案等等。
  多位券商人士表示,今年对于严防内幕交易的举措确实更为严格,对于并购重组部门的家属持股申报也更为规范。各家证券公司也在证监会所要求的基础上作了更为苛刻的规定。以前,证券从业人员不能交易股票,但可以有证券账户购买基金债券。但今年以来,大部分证券公司都要求从业人员对账户进行注销。还有的券商已在公司内部屏蔽股票交易功能,甚至屏蔽股市行情软件。(.第.一.财.经.日.报)


  五部门严打内幕交易 近期或擒硕鼠
  核心提示:联系近期A股中出现的诸多有关基金经理或高层被抓的传闻,虽然其中不少被已被证实属谣言。但在五个重量级部门的此次联合行动中,相信会有硕鼠落网,整肃A股交易环境。
  假如某一天,某明星基金经理或某私募大佬被抓的新闻登上报纸头条,无需惊讶,因这只是时间问题。
   一份由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大重量级国家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正式下发。
  除证券市场的直接监管部门证监会外,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四大重量级部门的加入,让这份文件的份量及打击力成倍放大。这亦被认为是我国将以空前力度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
  《意见》落款日期为11月16日,其中诸多新提法,颇具亮点。
  亮点一,明确股指期货使内幕交易更具隐蔽性。
  自今年4月16日推出股指期货以后,A股进入做空时代,股指下跌也能赚钱。但随之而来一些新型操纵市场的手法也随之诞生,如所谓的大盘股突击队,甚至有传闻称,一些大机构在抛售砸盘之前,预先埋伏空单赚取暴利。
  亮点二,打击内幕交易,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
  文件指出,内幕交易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参与,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社会氛围。
  亮点三,举报内幕交易有奖。
  除了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完善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外,《意见》还提出,完善内幕交易行为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亮点四,研究论证重大事项也要停牌。
  A股中许多个股往往在重大事项公布前出现异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有人提前泄露了消息。《意见》指出,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其中特别指出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亮点五,已立案稽查的,暂停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
  最后,《意见》明确,近期五部门将 抓紧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联系近期A股中出现的诸多有关基金经理或高层被抓的传闻,虽然其中不少被已被证实属谣言。但在五个重量级部门的此次联合行动中,相信会有硕鼠落网,整肃A股交易环境。(.每.日.经.济.新.闻 .朱.秀.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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