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黄光裕家族代表邹晓春对本报记者称,“我们正在和贝恩、陈晓等进行多方谈判,寻求达成一揽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案”。这个“一揽子计划”,包括国美今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创始大股东在董事会的合理席位、非上市门店的统一经营等多个问题。
10月28日,因谈判进展不顺,黄光裕家族再次发出了两个明确的信号:陈晓应该离开,国美可能分裂。“特别股东大会之后,创始大股东的诉求没有改变。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协商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进展,创始大股东将会考虑终止非上市业务的托管,并再次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12天后,11月10日,贝恩、陈晓与黄光裕家族达成“暂时和解”。但国美电器大股东称,获得两个董事会席位,仅仅是一个“开端”。
《21世纪》:此前,大股东称,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不过,11月10日的公告仅涉及最为关键的“董事会席位”问题,目前双方的整个谈判处于怎样一个阶段?并且,黄燕虹将出任“非执行董事”,而不是大股东之前提名的“执行董事”,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大股东:谅解备忘录指出,董事会同意为大股东增加两个席位。我们认为,这一架构奠定了建设性的基础。创始大股东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关于一揽子方案,有了“良好开端”之后,在董事会新框架之下,创始股东原意与相关各方继续努力,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创始股东一直致力于在国美电器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下,通过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股东参与董事会后,将会以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现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希望,国美电器将坚持正确的战略发展方向,保持行业领导地位。
关于董事问题,提名委员会对两位提名董事“是否合资格和资历作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加盟国美董事会”进行了评估,认为两位提名董事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有能力胜任董事职位,并认为,通过扩大董事会及给予大股东适当的董事代表席位,可以让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能够充分地在董事会层面建设性地讨论,并在决策上达成一致。
《21世纪》:按照国美电器11月10日的公告,董事会仅表示“同意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两名大股东提名董事进行任命,而非直接任命”。这种操作是流程使然,还是因为其它原因?
大股东:董事会从11人增加到13人,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因此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也会就两名董事人选进行投票。
《21世纪》:9月,贝恩已提出了“将董事会扩大至13人”的方案,但是,按照大股东最近一次发言,更倾向于替换两名董事。大股东为什么最终还是接受了“增加董事”的方案?
大股东:不管“增加董事”还是“替换董事”,只要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国美的长远发展,都是可取的。
创始股东和公司现董事会均希望,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开展工作。这次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增加创始股东提名的两个董事席位,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国美电器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21世纪》:非上市门店去留,也并未在公告中提及。就这个问题,目前双方的谈判进展如何?是搁置了,还是需要续谈,大股东的态度如何?
大股东:对于非上市业务,在新的董事会框架下,创始股东将会通过与董事会积极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公司目前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创始股东无意“目前”解除非上市门店的托管协议。
《21世纪》:陈晓的离任,也一直是大股东所坚持的。我们了解到,此前,贝恩曾提出了让陈晓再留任1年的方案。对于这一问题,大股东目前的态度如何?
大股东:对于这个问题,创始股东目前不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