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新规出台四网点实地调查_顶尖财经网

银保新规出台四网点实地调查

加入日期:2010-11-11 6:10:19

  撤还是不撤?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在等银行表态

  “‘小杨,真没想到今天还能见着你!’一大早上班,我们行长看见我就跟我开玩笑。最近几天也老有客户给我打电话,张口就是‘失业了,你还好吧?’哭笑不得。”记者针对银保新规相关问题实地调查中,在北三环某北京银行(601169)驻点的银保营销员小杨这样向记者描述他身边人的反应。

  近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与本行具备的资源与能力相适应,依靠本行的能力自主地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开展业务。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中也明确表示,“具体来说,要求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但是,保险公司银保部这么多的工作人员以后该怎么办呢?《通知》下达后,他们的工作会有什么变化呢?记者带着这些疑问就近采访了几家商业银行网点,把看到的听到的都记了下来。

  误 导?

  “别的存法,收益更高些”

  时间:11月10日,上午10:00左右

  地点:建设银行(601939)文慧园北路某支行

  现场素描:场面火爆,火热收尾进行时

  周三早上,除了阳光和清风,文慧园这边的小街鲜见地清净。透过建行的玻璃门,里面与外面截然两个天地。

  推门进去,等位上都坐满了人,清一色的“夕阳红”,年轻人都去上班了。记者只好站在厅里,看哪个工作人员有空,好咨询些问题。太平洋(601099)人寿的驻点营销员陈姐,满场飘着,让我等会。

  看见门口咨询台的那名女工作人员A,记者记起来,上周日去存定期的时候,是她给我受理的。当时知道我要存一年,还提醒过我,“存定期?我们这边有别的存法,收益更高些,要不要做?”

  “利率多少?”记者很好奇,说的是零存整取?

  随即,A便叫来太平洋人寿的陈姐给我介绍。我才明白过来,说的是买保险。

  正想着,看见柜台前坐着的一位阿姨便中途转到了理财受理柜台,此网点的大堂经理与陈姐围着她忙了一会。

  好容易挤出几分钟时间,记者到理财柜台前坐下来。虽然曾多次向陈姐咨询过问题,但并没提过自己记者的身份。果然,这次告诉她来意后,立刻在她眼里看到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的字样。

  无论问什么问题,她都只有一句话“产品的问题我可以为你解答,其他问题你得找我们经理。”

  “只是想了解一下银保新规出来之后对银保营销员有什么影响。”记者表明并无恶意。

  “我可以告诉我们领导有个记者来过,但是他现在很忙,没时间见。”陈姐直接为其领导做了不接受采访的决定。

  她所说的这位领导是建设银行此支行的主任,“既然不能见你银行的领导,那能不能采访一下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呢?”记者询问。

  “那就是我们经理了,我肯定不会把他联系方式给你的。那今天就到这吧。”陈姐下逐客令。无奈,记者只好作罢,出门时还听见门口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向走出去的客户喊:“收益百分之十,真是的……”

  从进门到出门,记者感到像是被保险总动员了。之前来此营业网点就多次听到银行咨询人员与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将保险说成定期存款。前段时间办理定期存折填写单据时,驻点的保险销售人员就过来盯着看。当时记者很戒备,住所等资料信息被他们拿到会不会经常打骚扰电话。后来没有音讯也就作罢。

  是不是《通知》一下,所有银行都在收尾?记者又来到不远处的中国银行(601988)网点。

  慢半拍

  “这边还没接到通知呢。”

  时间:11月10日,上午10:30左右

  地点:中国银行某支行

  现场素描:咨询台空,门可罗雀

  进入中国银行网点,记者很诧异,中国银行此网点因为靠近小区,平时人特别多,这次却是一番睡眼惺忪的模样。

  银行大厅里寥寥行动着几个人,办理业务难得地不用排号。等了一会从里面房间出来一名工作人员,不太爱说话。

  得知记者想了解理财信息,他推开旁边的玻璃门,进门一会又出来,“保险公司的驻点人员今天不在。”

  问及《通知》相关问题,银行工作人员这样回答,“新闻上听说了,但是银行这边还没接到通知,还没动静呢。”

  看来,这件事在此处还停留在“新闻”阶段。

  出门,记者拿着人保寿险的保单,看到工作人员给记者留的保险公司驻点银行工作人员名片上写着“长城人寿北京分公司”字样,想起工作人员“他们这边经常换人”的话。

  疑 惑

  “都撤了,客户找谁去?”

  时间:11月10日,上午11:00左右

  地点:北京银行某支行

  现场素描:四个小伙,理财阵势很吓人

  前两家银行现场反差太大,记者决定到北三环一家北京银行网点看看。因为接近中午了,银行里面前来办业务的人多起来。

  进门,记者拿起一些理财产品的宣传折页细看,刚要咨询,被理财工作人员的架势吓到。面前有四名理财工作人员,全是西装革履,只是胸口牌子上的字略有差异××证券公司客户经理、××银行经理、××保险客户经理……

  小杨是中国人寿(601628)在北京银行驻点的客户经理,乍看很腼腆,根据记者对保险营销员的印象,最后才找到他。

  听说记者要了解保险理财信息,便指引记者来到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办公室是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驻点的理财人员公用。

  切入主题,便有了文章开始那一段。

  小杨说话倒是与其表象不同,很温和,健谈,与一般营销员不同的是很注重联系,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

  “《通知》总则是出来了,但是具体细则还没出,都在等消息呢。”谈及银保新规,小杨这样告诉记者,“我跟这边银行行长和保险公司领导都聊过,都觉得肯定不会是一刀切的。首先,从客户方面来讲,如果保险公司所有驻点人员都撤出了,之前客户的保单后续工作怎么进行?客户会对自己买的保险不放心,以前只要有事来找我就可以,撤走了客户找谁去?不方便。”小杨先从客户角度分析,“最近老有客户给我打电话,显示问我失业了没,后就关心保单,这是很重要的一块。”

  “再从整个金融市场这方面来讲,先说银行,银行一年有多少利润是来自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呢?少说也有20%,其中保险是很大的一块;再说保险公司,撤走所有银保驻点人员,银保业务势必受到影响,去年50-70%的保费收入都来自银保渠道,这对公司是不小的打击。保险虽然是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牵一发动全身,处理不当,整个金融行业都会受到影响。”

  “最近银行这边一直在开会,强调合规销售的问题。比如,现在强调,保险营销员一定要佩戴银保营销员资格证,”说着小杨举起佩戴的资格证给记者看,“为客户介绍产品前一定要说明是保险产品,要说明产品存在的风险,中途不能取等问题。”

  决定权

  “要不要撤要跟银行协商”

  时间:11月10日,上午11:50左右

  地点:建设银行北三环某支行

  现场素描:工作时间 生意清淡

  因为在走访的第一家建设银行网点场面异常火爆,中间采访过程中也得知,保险公司是不是撤销驻点决定权在分行手中。于是记者决定走访第二家建行网点。

  此家网点代销的是太平洋人寿与新华人寿的产品,工作时间,在银行办理业务的人很少。太平洋人寿的银保营销员小刘,长得很显小的姑娘这样解答记者的疑问,“保险公司驻点人员要不要撤走是跟保险公司跟银行协商的结果,即使取消驻点对大公司影响也不是很大,对我们营销员自身而言,银行保险的出单,收单,统计等工作还是要我们来做,我们现在只能在一家网点待着,要是取消驻点的话,可能一个人就要负责几个银行网点了,还是有工作可做,收入也不会降低。”

  记者又来到安华桥附近一家建设银行的支行,行内人员表示未听说过撤走驻点的消息。

  终于,记者放心,像第一家建设银行网点那样的现象毕竟是少数,但部分银行的经营还是正规的。银行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关系再好,工作原则也是首要的,只要银行肯规范自己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险公司加强培训指导,违规销售现象是可以减少的。

  记者电话采访了某中资寿险公司北京分公司银保部的总经理,对方表示,将来银保驻点销售怎样操作,就等银行的决定了。

  61张银保罚单:12张处罚帐外费用 人保寿为合作银行会议买单

  □ 本报记者 赵晓菲

  银保驻点销售叫停、银行每个网点合作保险公司原则上 3 家以内……近日一纸《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在银行、保险两大金融行业引起轩然大波。在这背后,是怎样的一种状况让银监会、保监会两大监管机构联起手来整顿银保市场?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在保监会及35家保监局网站,反映监管情况的处罚决定中发现,仅今年以来,保监会关于银保业务的处罚共61条,涉及保险公司12家,其中中国人寿受罚次数最多,新华人寿、合众人寿位居其次。涉及工商银行(601398)、建设银行等5家银行的数家分支机构,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福州路支行等11家银邮机构直接受罚。

  保险公司

  帐外费用:人保寿为农行会议买单

  “通过虚列营业费用的方式给予银行网点柜面销售人员及相关人员其他利益”、“以奖励购物卡或旅游卡向银行柜台销售人员及银行管理人员支付账外手续费”“通过保险代理业务为银行网点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广东、吉林、青海等地保监局的处罚决定中,我们发现,有12张罚单的理由是因为保险公司向银行、银行柜面销售人员支付帐外费用。

  其中,我们注意到人保人寿3个罚单比较意思。例如,粤保监罚[2010]28号称,经查2009年7月至8月期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州营业部银保业务经营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以旅游卡(或折成现金)的形式向银保专管员支付激励费用。二是营业部2009年8月期间支付的部分银行保险业务会议费,实际用于支付给合作银行农行及农信社由其举办银行系统半年工作会议等,营业部并不参与相关会议筹备工作。其他两个保单中也出现类似理由,也就是说,除了给予银行及其销售人员激励费用外,就连合作银行的开会竟有的也是保险公司出钱!

  材料不实:合众北分被罚15万

  京保监罚[2010]17号: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查,你公司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支行使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资料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且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坏。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 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并且因此,在京保监罚[2010]18号中,时任该公司的客户经理的阎晨,被“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同时受罚的还有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及其客户经理陈伟,受罚原因亦为“使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资料”。

  而在其他地区,类似的处罚决定还包括桂保监罚〔2010〕2号、3号、4号、5号,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和人保人寿四家公司因在部分银行网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由公司销售人员印制,未经总公司和广西分公司批准”而受罚;以及冀保监罚〔2010〕31号中银保客户经理齐月辉因“擅自设计、印制保险产品宣传资料”受罚。

  银行违规牵连险企:国寿等7公司被罚

  “委托不具备兼业代理资格的银行网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晋保监罚字[2010]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就这一违规现象进行了集中的处罚。包括平安人寿、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保人寿在内的7家保险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被处以1万——5万的罚款。同时,涉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4家银行分支机构。

  另外,新华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亦分别因此被内蒙古保监局处以罚款。

  虚列费用:合众新乡中支被罚十万

  豫保监罚〔2010〕3号、4号:合众人寿新乡中心支公司通过报销差旅费、汽油费、培训费发票方式套取费用,用于支付开展银保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招待费、租车费,套取费用合计113490元。公司被罚款十万元,公司银代负责人被给予警告。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辽宁的平安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生命人寿丹东中心支公司。

  承诺收益:营销员被罚

  闽保监罚〔2010〕37号,某公司银保业务中心客户经理陈卿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六一晋安分理处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销售某保险产品时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定期存款进行片面对比,承诺产品会有4%的收益等;二是自制宣传单承诺投保人购买某保险产品达到一定金额时,可以获赠黄金饰品……对此,陈卿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另一张类似的罚单开给了同一家公司的林添文。

  虽然类似的罚单似乎并不多,但是现实生活中,承诺收益、礼品等误导销售方式却是常见的事。

  套取费用:国寿河南分支收4张罚单

  豫保监罚〔2010〕49号、50号、51号、52号,针对中国人寿郑州分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虚列银保客户经理名单”的问题,给两家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开了4张罚单。

  更改客户资料:合众2专管员被罚

  新保监罚〔2010〕11号、12号,分别处罚了合众人寿2位银行专管员臧新辉、苏娟,两人均因擅自将客户电话号码更改后录入银保通系统,导致总公司未在犹豫期内实现对上述客户的回访。

  财务数据不实:保监局开6张罚单

  财务数据不真实的原因有很多,从罚单的内容来看,有的是因为“不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有的是因为“虚列营业费用的等等。不完全统计,针对此问题,各地保监局共开了6张罚单,其中新华人寿占了3张。中国人寿、友邦各一张。

  违规发佣金: 国寿武汉分公司被罚八万

  《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2009年4月向无代理资格人员发放佣金;2、2009年4月向无代理资格银保专管员发放手续费4020元……决定对你分公司处以八万元罚款。

  内保监罚 [2010] 22号、内保监罚 [2010] 23号等罚单中均提到这一问题。

  银 行

  孤掌难鸣,所谓“银保”,保险公司触规,银行难逃干系。在保监会的处罚决定中,关于银行的处罚诚然不多,但却反映银保乱象中最疯狂的那些。

  擅自销售保险:工行上海福州路支行被罚7万

  沪保监罚[2010]27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福州路支行,2009年6月至11月间,你支行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向相关保险公司实际结算手续费67466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支行如下行政处罚:(一)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二)没收违法所得67466元。(三)罚款人民币7万元。

  沪保监罚[2010]22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欧阳路支行,2009年6月至11月间,你支行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向相关保险公司实际结算手续费491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支行如下行政处罚:(一)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这是35家保监局公开处罚决定中仅有的两例银行被地方保监局处罚的案例,均是因为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与前文中提到的乱象三恰好吻合。

  邮 政

  未经许可展业:7机构被罚款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邮政渠道中。8月份,广东保监局集中公布了对雷州市奋勇邮政储蓄所、湛江市邮政局乾塘支局等7家辖区邮政分支机构在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但相比于上述两家银行被“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处罚,这7家邮政分支机构的处罚均只是罚款。

  但是鲁保监罚[2010]2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分行,向保险机构提供不实客户联系电话。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违反了《保险法》第131条,依据《保险法》第166条,罚款7万元。

  鲁保监罚[2010]25号,济南市邮政局向保险机构提供不实客户联系电话。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并承诺保证收益。违反了《保险法》第131条,依据《保险法》第166条,罚款7万元。

  从以上两条处罚决定中,我们则看到了与上文相对应的乱象二“不实宣传”和乱象五“承诺保证收益”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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