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会晤欧洲领导人 促妥处热点难点
导读:
温家宝:中国不会把稀土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
温家宝出席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背景资料:历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温家宝在第六届中欧工商峰会上的演讲(全文)
温家宝抵达罗马 开始对意大利进行正式访问
温家宝:中国不会把稀土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
中国总理温家宝6日在布鲁塞尔出席第六届中欧工商峰会时表示,中国要保持稀土可持续发展,不仅满足本国需要还要照顾世界需要,不仅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对稀土加以管理和控制是必要的,但决不会封锁。
温家宝说,中国稀土产量占世界比重很大,远大于储量占世界的比重,我们没有封锁,也不会封锁。中国不会把稀土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我从事稀土研究多年,在这个问题上有发言权。温家宝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对稀土缺乏管理,也缺乏提炼稀土的技术。在中国管理最混乱的时候,一些国家廉价购买了中国很多稀土,现在还有不少储备,他们心知肚明。
谈到中国的投资环境,温家宝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所有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企业都享受国民待遇,在华外资企业制造的产品就是中国制造,我们不仅要保护你们的知识产权,而且要保护你们所有的合法权益。
他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会有丝毫改变。只有改革开放,中国才能发展。改革开放形成的基本政策不会改变,唯一的变化是现在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更加规范、更有秩序。(.中.新.社 .周.兆.军)
温家宝出席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10月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布鲁塞尔出席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在布鲁塞尔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温家宝说,国际金融危机对中欧各自的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也考验着中欧关系。中国在积极应对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同欧盟的协调合作。在世界经济最困难的时候,中欧发表联合声明,表达了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坚定意愿。中国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欧盟的支持和信心。一个强大、稳定的欧盟对中国有利,对世界有利。
温家宝表示,中方高兴地看到,欧盟稳住了金融,经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并且在一体化进程中迈出了重要步伐。相信欧盟有着光明远大的未来。中方赞赏欧盟首脑会议重申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的关系,希望欧盟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国的发展,切实尊重中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制定实施更为积极、富有远见的对华政策,与中方一道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温家宝建议,新形势下,中欧领导人会晤作为双方最高级别的政治对话机制,要更好地发挥战略引领作用,统筹中欧各领域、各层次的对话和合作,促进中欧整体关系与中国同欧盟成员国双边关系协调发展,推动解决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解除对华军售禁令两大难题,为中欧关系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
10月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布鲁塞尔出席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温家宝表示,中方愿与欧方共同努力,促进双方经贸关系平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相互投资环境,加强金融财政合作,深化高新技术合作,扩大人文交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取得进展,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妥善解决地区热点问题上保持沟通协调。
温家宝呼吁,世界上所有负责任的国家,都不要打贸易战和货币战。希望欧方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并发挥积极作用。
温家宝最后说,回顾中欧关系发展历程,令人感到欣慰,也感到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迎难而上,继往开来,把中欧关系不断推向前进。
欧方高度评价中国为应对全球经济危机做出的重要贡献,感谢中方对欧盟国家克服危机的有力支持,表示欧中双方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发展对华关系是欧盟外交政策的优先目标,希望利用领导人会晤等机制对双方关系进行战略规划,加强对话和人员往来,增进相互了解,更好地解决双方关系中的问题,使双方合作更加富有成效。欧方反对贸易战、货币战等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愿进一步扩大双方的经贸合作和相互投资,加强与中方在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努力推动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取得实际成果。
会晤后,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新.华.网 .李.忠.发 .冯.坚)国
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在布鲁塞尔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并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全文如下:
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2010年10月6日,布鲁塞尔
一、第十三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于2010年10月6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出席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赫尔曼·范龙佩和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
二、领导人对双边关系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得到加强表示满意,认为在当前金融危机对世界政治、经济、安全格局的影响逐渐显现,中欧各自步入重要发展阶段的背景下,中欧关系应站在新的起点,实现更大发展。值此中欧建立外交关系35周年之际,双方表示将充分利用包括《里斯本条约》带来的新的机遇,致力于开启中欧关系的新阶段。
三、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为此,双方强调,在中欧领导人会晤的战略引领下,统筹中欧各领域、各级别对话与合作,特别要重视中欧在政治、经贸、宏观经济等领域开展战略对话的重要作用。双方充分认识到承认彼此重大关切对于推进中欧整体关系的重要性。
四、双方回顾了双边经贸关系,对2010年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回升表示满意。双方同意进一步探讨促进双边贸易、消除贸易壁垒和确保有利于中欧贸易和投资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商业环境的途径。
五、双方注意到投资联合工作组所做的工作,强调推动该领域讨论可实现巨大潜力。联合工作组将向下一轮经贸高层对话提交报告。双方对第六届中欧工商峰会的召开表示欢迎。
六、领导人对10月4日至5日欧元集团三驾马车与中方就宏观经济问题进行的讨论表示欢迎,重申需进一步共同努力,实施适当的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既保持可持续性又有助于增长;加强结构性调整,实现更加可持续、更加平衡的增长;允许对经济基本面的发展变化做出灵活反应。双方的共同努力将使全球复苏更加牢固和更加可持续。
七、领导人强调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的重要性。届时,有必要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确保全球经济复苏,通过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协议等,为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奠定基础。领导人强调加强金融稳定和确保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仍是急需共同应对的挑战。领导人欢迎二十国集团关于实现全球增长需要缩小发展差距并减少贫困的共识。双方表示支持在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前实现IMF既定的份额改革目标。
八、领导人一致认为,需要采取适当的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以支持双方在节能、提高能效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共同努力。领导人强调将进一步加强中欧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和能源对话框架下的政策对话与务实合作。合作的重点应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效、智能电网和包括碳捕存在内的清洁煤技术。双方鼓励研究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能源研发合作,以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领导人强调将继续致力于在巴厘行动计划指引下,开展气候谈判,推动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
九、双方领导人讨论了共同关心的国际与地区问题。双方认为在亚丁湾就打击海盗开展合作是积极步骤,并同意探讨进一步合作的领域。双方同意在发展问题上加强合作,并重申支持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十、领导人表示将全力支持2011年中欧青年交流年活动,并忆及其主要目标是促进文明对话,增进中欧青年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领导人对10月6日至7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首届中欧文化高峰论坛给予充分支持,宣布2012年为中欧文化间对话年。
十一、双方签署了关于海洋事务和2011年青年交流年的合作协定。(.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