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从印尼等国进口甲醇采取临时反倾措施_顶尖财经网

商务部:对从印尼等国进口甲醇采取临时反倾措施

加入日期:2010-10-25 17:45:34

  商务部网站10月25日消息,商务部对甲醇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决定自2010年10月28日起对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终止对来自沙特阿拉伯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公告称,经调查,认定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认定原产于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不存在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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